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价格收费>取消及调整公示

11 月起高铁停车场执行新收费标准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09-19 09:39:07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3820 生成日期 2018-09-19 公开日期 2018-09-1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 物价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公开,铁路,物价 分类词 经济管理,交通,综合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昨天,宜兴日报社记者从市高铁站前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获悉:11月1日起,高铁停车场将执行新收费标准,进一步提高高铁站地上、地下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周转率。目前,高铁停车场地上、地下停车泊位分别为约180个和约500个。近年来,随着高铁出行日益普及,高铁停车场泊位开始显得有…

11月1日起,高铁停车场将执行新收费标准,进一步提高高铁站地上、地下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周转率。

目前,高铁停车场地上、地下停车泊位分别为约180个和约500个。近年来,随着高铁出行日益普及,高铁停车场泊位开始显得有所不足。如今年暑假期间,高铁停车场内几乎天天爆满,而部分车辆却存在长期占用泊位的现象,以至于上下客高峰时段,不少市民找不到车位停车,带来不便。对此,经市物价部门批准,高铁停车场今年11月起将执行新收费标准,旨在利用价格杠杆缩短机动车单车停车时间,以增加停车场泊位的供给,提高停车场利用率。

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在停车场地上部分泊车,15分钟(含)内免费;之后首小时内每半小时3元/辆,首小时后每半个小时1元/辆,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第一个24小时最高收费为50元;超过24小时的每半小时收费2元/辆,不满半小时按照半小时计算,每24小时最高收费为80元。而在地下部分,30分钟(含)内免费;之后首小时4元/辆,首小时后每半个小时1元/辆,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第一个24小时最高收费为30元;超过24小时的每半小时收费1元/辆,不满半小时按照半小时计算,每24小时最高收费为45元。

“对确实有需要长期停放的车辆,其收费标准可在核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双方协商适当优惠或确定按月(季、年)等收取标准收取停车费。”市高铁站前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对新能源汽车和残疾人合法驾驶的车辆,停车场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另外,警车、部队车辆等相关车辆,也将按照规定免收停车费。同时,该工作人员还提醒有条件的市民,节假日等尽量多使用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方式前往高铁站,以缓解高峰时段停车难问题,同时减少私家车的使用,绿色低碳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