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价格收费>收费目录
一般工商业电价实现年内“四连降”
四轮调价年内共可为企业降低成本约7710 万元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09-22 08:49:01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3875 | 生成日期 | 2018-09-22 | 公开日期 | 2018-09-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主题(二) | 物价 | 体裁 | 其它 |
关键词 | 物价,电力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能源,综合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昨天,宜兴日报社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从9月1日起,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57分。至此,今年以来,我市一般工商业电价实现“四连降”。据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降价旨在进一步贯彻… |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从9月1日起,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57分。至此,今年以来,我市一般工商业电价实现“四连降”。
此次降价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根据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市分别从4月1日、5月1日和7月1日起三次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此次调整方案中,自9月1日起,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57分;涉及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的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57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用电价格不调整。
调价后,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不满1千伏的、1至10千伏的、20至35千伏的、35至110千伏的,每千瓦时单价分别为0.7364元、0.7214元、0.7154元和0.7064元。据市供电公司预测,到今年年底,四轮调价共可为用户企业降低成本约77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