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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家乐明码标价工作初见成效全市92家单位获“农家乐明码标价信得过单位”授牌

来源:本站    日期:2018-10-31 13:44:58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4410 生成日期 2018-10-31 公开日期 2018-10-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物价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 物价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价格,旅游 分类词 经济管理,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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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10月30日,市物价部门召开2018年度宜兴市农家乐“明码标价信得过单位”命名表彰大会,全市共92家单位获评,进一步推进了我市餐饮行业明码标价的规范化工作。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农家乐也成为了另一个展示宜兴对外形象的窗口。去年以来,市物价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

10月30日,市物价部门召开2018年度宜兴市农家乐“明码标价信得过单位”命名表彰大会,全市共92家单位获评,进一步推进了我市餐饮行业明码标价的规范化工作。

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农家乐也成为了另一个展示宜兴对外形象的窗口。去年以来,市物价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市个别农家乐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行为,如部分菜品在菜单上不标注价格,而是以“时令价”代替的行为。为营造明白消费、放心消费的餐饮服务消费环境,去年起,市物价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家乐明码标价信得过单位”创建工作,今年4月开始申报受理,由经营者自愿报名。在全市100多家自愿申报的农家乐中,市物价部门经过严格考核筛选,最终评出了宜兴市湖㳇镇原舍溪上民宿等92个单位为2018年度宜兴市“农家乐明码标价信得过单位”。  

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市首批“农家乐明码标价信得过单位”,希望获评单位能再接再厉,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同时,明码标价是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所有经营者必须做到的,如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将被责令整改,并面临处罚。接下来,市价格部门将继续大力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不间断地开展市场价格检查与巡查,查处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