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05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控源截污”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要求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8-11-01 14:31:24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8]135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0-19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务实有效地推进“控源截污”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和具体工作需要,决定对全市“控源截污”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要求作进一步明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调整近阶段“控源截污”工作重点,2018年至2019年,集中资源力量主攻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控源截污”工程。其他区域已经实质性开工的继续实施,尚未开工的(包括已完成招投标的)一律暂停实施。

2、到2018年底,以周铁、万石、和桥为重点,全面完成三镇主要入湖河道两侧和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力争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收集处置的方式以纳管为主、净化槽等方式为辅,由市公用事业局根据实际需要划定主辅比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论证审核。

3、全市污水主管网建设规划在市公用事业局、环保局、规划局及各镇(园区、街道)根据实际需要四方确认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重新组织论证,并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制定逐年实施计划。

4、集镇区域(含撤并老集镇)、工业集中区污水主支管网经论证确认后,主管网、宜城街道建成区主支管网建设由市公用事业局承担;支管网建设由各镇、园区、街道承担,市财政给予80%的补助。2018年年内力争完成各镇(园区、街道)镇区、撤并老集镇等区域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组织实施的方式保持不变,继续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组织推进、各镇(园区、街道)承担组织实施主体责任。

6、各镇、园区、街道负责做好“控源截污”各项工程建设的地表清障、协调服务等保障工作。其中,对污水主管网能够覆盖的区域,由各镇(园区、街道)会同市环保局做好企事业单位、居民商户污水纳管执法监管,督促相关主体自觉落实环保责任,确保各类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应纳尽纳。

7、由市水利农机局做好重点区域河道清淤跟进工作,确保区域内污水收集完成后,加快实施区域河道清淤工程。

8、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做好对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各责任部门的工作考核,加强建设进度管理和工程质量检查,严格材料采购、现场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管,确保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落到实处。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