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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引人关注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1-14 15:14:24 浏览次数: 字号:[ ]

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公务员法》实施12年来进行的第一次修订,涉及职务职级并行、职级与薪酬待遇挂钩等政策变化,将对公务员的晋升、待遇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晋升多一条通道,

权益更有法律护航

此次修订最大亮点是,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将现行《公务员法》中的“职务与级别”修改为“职务、职级与级别”,删除“非领导职务”表述,调整为“职级”,明确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薪酬待遇挂钩。

根据修订草案,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务员职级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意味着除了传统领导职务外,职级将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职业发展阶梯,进而从法律层面上打破基层公务员晋升难的“天花板”。“比如,副处级职级,不代表就是副处级领导,但工资待遇与副处级相当,也能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因此,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当于晋升‘双梯制’,让那些在职务上不能晋升的公务员,也可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同时也有助于改变少数地方‘副职过多’的现象。” 省委党校凌宁教授分析说,过去基层公务员晋升有如“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由于领导职数有限,不少人升迁无望。按修订草案,这一状况将被打破。

凌宁认为,修订草案不少新增条款更加明确、规范地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比如,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录用、奖励、培训、辞退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和住房、交通补贴等津贴补贴;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任用标准更严明,

监督全覆盖

权利得到保障,相应的从业要求也更加严格。修订草案对公务员的任用标准,在注重德能勤绩廉、德才兼备和以德为先的基础上,增加对政治素养和担当意识的要求。在高素质专业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提出20字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修订草案还新增两类不得录用者,包括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者以及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者。

修订草案强化对公务员的监督,将现行《公务员法》第九章章名“惩戒”修改为“监督与惩戒”,增加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规定,即明确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处分。

修订草案还增加“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责令辞职规定、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进行修改完善。随着从严治党的推进,对于干部的管理也将覆盖到死角,不再单是事后惩戒,而是监督常态化。

适应新时代,

管理“提档升级”

我国公务员制度化进程历时20多年。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出台,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今年《公务员法》“提档升级”,公务员依法管理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强。

公务员管理将更加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比如,修订草案突出党的理论创新与《公务员法》核心理念的有机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写入“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写入“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严管与厚爱的原则”,完善公务员任用标准。从录用条件、职级设置、监督管理,无不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实现思想的“接轨”,更体现出管理水平的提升。

公务员的任用标准更明确,分类更清晰,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可操作,标志着公务员管理进入新阶段。具体来看,对公务员身份的定位更加明确,明确“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取消“非领导职务”,调整成四等十二级,明确划分领导和职级两条线,便于管理;程序更加科学规范,突出“仪式感”,比如公务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此次修订正值改革开放40年,具有里程碑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管理水平。”凌宁教授认为,这次修订主要是对总章程性质的《公务员法》进行修订,职级部分主要涉及到的是综合管理类的公务员,相信还有20多个配套办法以及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的管理办法也会迎来新一轮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