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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境执法植入精准与公开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2-04 10:27:21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精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避免环境执法中出现“一刀切”的情况,省厅近期建立了环境执法发现情况公开发布机制。12月3日省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我省近期开展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情况进行通报,重点介绍精准检查、豁免企业管控、公开发布机制等相关内容。

 

 

 

为什么要开展秋冬季交叉互查?

如何实现精准检查?

200家停限产豁免企业如何检查?

公众如何监督了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为什么开展秋冬季交叉互查工作?

 

 

 

(一)开展秋冬季交叉互查是落实国家和省里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具体措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联合10个部委办局以及4省(市)政府联合制定《长三角地区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出明确了要求和目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更为具体的要求和目标,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并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二)开展秋冬季交叉互查是改善秋冬季大气质量的有效手段。

每年秋冬季都是雾霾高发季,据统计,我省秋冬季PM2.5浓度是其他季节的1.6倍。根据国家气候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预测结果,2018年秋冬季我省大气污染扩散气候条件总体偏差,进一步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压力。11月份以来,我省已遭遇多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其中,11月24日-12月2日的这一轮重污染天气,是今年秋冬季以来程度最重、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的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也影响了老百姓的蓝天幸福获得感。因此,必须采取更加精准的管控措施,着力实现大气污染“缩时削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

 

省厅根据国家和省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制定了《江苏省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方案》,于11月19日经厅主要领导签发后,印发全省开始实施。

 

 

如何精准开展秋冬季交叉互查工作?

 

 

本次秋冬季交叉互查以“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为原则,更加侧重精准监管、保障民生。

 

(一)检查内容更加精准
 

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打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结合江苏的产业结构,本次交叉互查选取了在秋冬季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的五大类情况作为检查对象,并细化了检查内容。

 

1

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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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

3

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

4

“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

5

重污染天气企业错峰生产和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

 

 

(二)严格落实豁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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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9月份,省厅就以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印发《关于提前落实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提醒设区市政府提前做好天然气保供、露天烧烤小吃摊铺入室集中管理等12条便民服务措施(详见:蓝&暖 今年秋冬江苏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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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为充分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科学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措施,省厅制定并实施《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详见:你们都关心的豁免管理办法来了!),办法明确了豁免企业的条件。
 
 
 
 
 
为更加精准管控,省厅还规定豁免保护对象既可以是整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的一条或多条生产线。如果是整个企业豁免,那么整个企业的生产过程不受影响,如果只是部分生产线豁免,那么该企业其他生产线则不受豁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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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经企业申报、县市初审、市级复核与公示等程序,省厅公布了纳入第一批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的200家企业。(详见:江苏省公布第一批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名单

 

在交叉互查过程中,省厅特别关注豁免企业检查情况。要求各检查组严格落实《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纳入第一批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的200家企业执行豁免程序。

 

从各地反馈的情况来看,11月24日-12月1日这一轮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中,各检查组没有对这200家企业提出额外的停产、限产要求。但是针对个别企业部分生产线符合纳入豁免范围,但整个企业未按照管控要求限产到位的情况,检查组也及时予以指导和说明,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管控措施和豁免内容及时整改到位。

 

 

(三)检查过程全程留痕
 

检查过程使用移动执法平台“互查助手”APP,对企业名称、现场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处理建议等进行记录,并上传现场照片,全程留痕,避免人为干扰和篡改记录。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每天以问题清单的形式进行移交,移交时双方签字确认,问题清单一式四份,一份移交被检查市生态环境部门,一份报所属驻市监察室,一份报省厅,一份检查组留档。一周内对移交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查看,督促按期整改到位。

 

省厅各区域专员办和驻市监察室将秋冬季交叉互查问题整改情况列为当前督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省厅将综合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切实发挥互查震慑效果。

 

 

建立公开发布机制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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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省厅建立了秋冬季期间环境执法发现问题公开发布机制,目的是通过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和舆论媒体的监督,有利于创造一个公开、透明、依法的执法环境,有利于提升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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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期间(春节前后暂停),省厅将每周在“两微一网”(官方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相关信息,通报内容包括上周执法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每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月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处罚及落实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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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省厅也要求各地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公开发布机制方案。从目前调度情况看,各地已制定了各自的公开发布方案,在及时转载省厅发布的环境问题清单基础上,有些地区还结合污染防治攻坚计划,拟在本地区主流媒体上公开执法检查情况,通过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执法。本次新闻通气会之后,公开发布机制正式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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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11月30日,全省共检查240家单位,其中工业企业157家,工地66家,码头17家。检查发现163家单位存在环境问题,占检查总数的68%,其他77家单位未发现环境问题。检查所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擅自扩大规模、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防扬散措施不到位、有机废气产生工段生产时未完全密闭、裸土未覆盖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各检查组已正式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和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各地对交叉互查中发现的15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其中1家已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其余14家正在走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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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11月下旬徐州市遭受重污染天气影响的情况,省厅执法局会同第三专员办、省监测中心成立了40人的监督组,分两组对徐州市红色预警期间重点污染企业落实停产限产措施开展了强化监督。检查发现徐州市焦化企业未完全按照管控要求限产到位,并发现一处非法洗煤厂,环境污染严重。监督组已将相关问题书面移交徐州市环保局,要求尽快整改到位、查处到位,查处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省厅。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