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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农林系统评先方案
来源:人教科 时间:2018-12-27 08:59:3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农服中心:

2018年,我市农林系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团结一心、砥砺奋进,农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表彰优秀、激励先进、宣传典型,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农林系统先进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农服中心及个人

二、评选先进名称

1、先进集体:

文明科站(2个)

为农服务先进集体(2个)

安全保障先进集体(3个)

依法行政先进集体(2个)

先进农服中心(名额由局党委集体商量决定)

重点工作推进先进集体(名额由局党委集体商量决定)

2、先进个人:

优秀科技工作者(名额视上报材料而定)

农产品质量监管先进个人(20名,其中动物防检疫员8名、蔬菜质量检验检测员12名)

机关先进工作者(15名,其中畜牧兽医科1名、行政服务中心农林窗口1名、竹木检查站1名、局大楼内科室12名)

重点工作推进先进个人(名额由局党委集体商量决定)

三、评选条件、对象和推荐方式

(一)先进集体

1、文明科站

评选条件:

(1)讲政治,求上进,内部团结,管理规范,工作业绩突出。

(2)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严明,勤政廉政高效。

(3)服从大局,能积极配合其它科站的工作,服务全局中心工作。

(4)年内无各类违纪违规情况。

范围对象:全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推荐方式:由各科室互评,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推荐表见附表1)

2、为农服务先进集体

评选条件:

(1)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真心实意为农服务。

(2)积极投身农林工作,服务意识强,基层反响好,能按照各级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主动为农户答疑解惑。

(3)注重工作实效,服务绩效高,科技进步快,注重生产经营模式探索与实践,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4)遵章守纪,勤政廉政,年内未出现违纪违规情况。

范围对象:全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推荐方式:由各镇农服中心负责推荐,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推荐表见附表2)

3、安全保障先进集体

评选条件:

(1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机关管理制度。

(2)以保障农业安全为己任,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四个不发生”目标实现,保障农业安全绩效突出。

(3)认真履行农业安全保障职责,应对突发安全事故反应迅速,调度有序,年内未发生因履职不到位而引发的农业安全事故。

范围对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牧兽医科、蔬菜办、水产畜牧站、林政科、植保植检站、执法大队、渔政监督大队、森警大队、局下属林场。

推荐方式:局机关科室由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推荐,局下属林场由林政科推荐,最后由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推荐表见附表3)

4、依法行政先进集体

评选条件:

(1)熟练掌握涉农法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高效。

(2)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格行政执法,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有效维护农林秩序。

(3)办事高效,清正廉洁,对群众投诉反应迅速,处理果断,年内不出现复诉现象。

范围对象:畜牧兽医科、林政科、林业指导站、水产畜牧站、植保植检站、渔政监督大队、推广中心、森林警察大队、执法大队、行政许可服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蔬菜办。

推荐方式:由上述科室互评及乡镇(街道)农服中心推荐后,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推荐表见附表4)

5、先进农服中心

名额由局党委集体商量决定

6、重点工作推进先进集体

重点评选在涉农领域“263”、农产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非洲猪瘟应对处置、高质量发展考核、森林资源督查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名额由局党委集体商量决定。

(二)先进个人

1、优秀科技工作者

评选条件:

(1)刻苦钻研,勇于实践,技术过硬,成果丰实,一年来在学术刊物上有论文发表或研究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评,以发表数量、质量来评定。

(2)服务热心,指导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成效显著。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范围对象:全局及各镇(街道)农服中心所有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专业岗位上任职的专技人员。

推荐方式:由各业务科室和各镇(街道)农服中心推荐,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推荐表见附表5)

2、农产品质量监管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

(1)热爱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2)工作积极主动,能够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新思路、新建议。业务能力过硬,承担任务多,完成质量高,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年内未发生因个人履职不到位而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范围对象:动物防检疫员、蔬菜质量检验检测员。

推荐方式:1、动物防检疫员由畜牧兽医科推荐;2、蔬菜质量检验检测员由蔬菜办会同各乡镇(街道)农服中心确定推荐。(推荐表见附表6)

3、机关先进工作者

评选条件:

(1)个人政治立场坚定,按要求认真参加全局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无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严格执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廉洁从政相关规定,无违纪违法行为。

(3)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乐于助人,与科室、单位人员关系和睦,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在工作中无推诿扯皮现象。

(4)积极钻研,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实践,精通本职岗位业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年度工作绩效高。

范围对象: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推荐方式:畜牧兽医科1名、行政服务中心农林窗口1名、竹木检查站1名先进名额分别由所在科室推荐,其余12名先进名额由局大楼内科室推荐,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推荐表见附表7)

4、重点工作保障先进个人

重点评选在涉农领域“263”、农产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非洲猪瘟应对处置、高质量发展考核、森林资源督查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名额由局党委集体商量决定。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积极将年度工作中勇于实践、作为担当、开拓创新、成绩突出者推荐上报,真正起到典型示范,榜样引路的作用。

2、各单位要在元月7日之前及时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农林局人教科,联系人:邹燕敏,联系电话:0510-87951032,传真:0510-87951004。

 

 

 

 

 

 

宜兴市农林局

2018年12月26日

 

附表1-6 先进评选 .docx

附表7 先进评选.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