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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湖㳇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湖㳇镇  发布时间:2019-01-08 14:16:30   [ ]   浏览次数:

  本年度湖㳇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宜政办发【2013】7号)文件要求,由湖㳇镇党政办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湖㳇镇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8年湖㳇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强化。在湖㳇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府办信息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镇党政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工委副书记汤泽伟为分管领导,建立了由党政办牵头,监察室、信访办、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作、共同参与的工作和协调机制,并落实党政办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协调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根据《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结合湖㳇镇实际,先后编制了《湖㳇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湖㳇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湖㳇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湖㳇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旨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所需信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全面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程序、范围、责任查纠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监控,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设立公共宣传栏、资料索取点等,并重点加强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全年累计更新信息210余条,涉及工业、农业、社会事业等各个方面。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镇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镇的相关部门。

  由于本镇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8年度,本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我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镇机关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镇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进一步提高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