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园区审计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宜兴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抽复审工作实施细则》(宜政办发[2014]9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镇级投资建设项目抽复审工作。现进行审前调查,请各单位予以配合,认真填写审计调查表,并确保调查表内容真实、完整。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调查表电子稿反馈审计局,1月31日前,将单位盖章后的正式稿反馈审计局。
联系人:戴阳
电 话:87982023/18036880098
邮 箱:532795901@qq.com
附件:2018年度镇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调查表
宜兴市审计局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