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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笃笃”的奖励为科技企业发展助威鼓劲

宜兴推出 科技创新“新6条”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1-16 09:09:53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0216 生成日期 2019-01-16 公开日期 2019-01-1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科技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技术,标准,公开 分类词 科技,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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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1月12日,市委常委会第65次(扩大)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科技创新“新6条”),用“实笃笃”的奖励为科技企业发展助威鼓劲,为宜兴争当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注入澎湃动能。带着对科技创新“新6条”的关注,昨天,宜兴日报社记者采访了市科技局局长蒋国强,并就科技创新“新6条”的制定背景以及政策“亮点”作出解读。

  1月12日,市委常委会第65次(扩大)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科技创新“新6条”),用“实笃笃”的奖励为科技企业发展助威鼓劲,为宜兴争当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注入澎湃动能。带着对科技创新“新6条”的关注,昨天,宜兴日报社记者采访了市科技局局长蒋国强,并就科技创新“新6条”的制定背景以及政策“亮点”作出解读。

  政策制定背景

  创新是活力之源,技术与人才的丰沛供给,能为城市发展带来无限生机,也是城市未来区域竞争的底气与希望。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仅去年就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技创新“30 条”)、《关于优化“陶都英才”工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陶都英才“21 条”)等专项政策,进一步激发和释放了科技创新潜能。此次推出的科技创新“新6条”是立足宜兴实际,参照无锡科技创新“新10 条”的内容和标准,借鉴了江阴、常熟等周边地区的先进经验,着力对已出台的科技创新“30条”政策进行的优化和补充。

  政策主要内容

  ——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

  围绕高企培育,对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和高企整体新迁入我市的企业,均给予20 万元奖励;对重新申报认定的高企给予5 万元奖励。对入选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奖励名单的企业,按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和产出贡献,分别给予最高50 万元、200 万元、500 万元的补助。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对经评审立项的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 万元的资助。对在我市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按年度登记认定合同成交额的2%,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对经登记认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按年度合同成交额的1‰,给予本市技术输出方最高10万元奖补;对企业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过程中,产生无形资产评估费用的,给予评估费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推进创新载体平台建设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著名科学家团队等在我市创设的新型研发机构,经评审按其新增总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0 万元补助;对已建成的新型研发机构,择优按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给予最高20% 的奖励,单个机构最高奖励1000 万元。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发展,对购买100 万元以上专门用于研发的单台套仪器仪表、检测设备,经登记认定给予最高10%的奖补。

  ——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对科技招商团组,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因公出国,每年不超过1 次。项目推进方面,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奖”的团队,分别给予最高100 万元、50 万元的奖励。

  ——促进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

  支持创业投资,对在我市备案的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向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进行首轮投资发生损失的,按其实际损失额的20%给予风险补偿,单笔给予最高200 万元的风险补偿,每家投资管理机构(团队)每年最高补偿500 万元。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联盟、协会等科技服务机构承接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事务,根据服务成效,择优给予最高30 万元的奖励。

  ——营造优良创新创业环境

  强化工作考核,将科技投入、主体培育、知识产权等纳入镇、园区、街道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健全监测体系,定期发布各镇、园区、街道科技创新主要指标。倡导创新文化,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浓厚氛围。

  政策亮点解读

  解读人:市科技局局长蒋国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不仅关乎企业自身,也代表着一个地方科技创新的实力与水平。此次政策特别新增了对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首次提出重点扶持成长性好、发展态势优的企业,还大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科技创新需要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也需要借助“外脑”提高创新效率。科技创新“新6条”对新型研发机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方面均加大了扶持力度。其中,明确我市将主动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更大力度吸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著名科学家团队等在宜创设新型研发机构,经评审按其新增总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0 万元补助,这是科技创新“新6条”中含金量最高的,也是增幅最大的一项举措,是此前同类最高额度的16 倍多。除了提高扶持标准,科技创新“新6条”也拓宽了扶持范围。科技创新从来难一蹴而就,在负重爬坡、攻坚克难的道路上,强有力的科技金融支撑,能为科技创新增添发展底气。此次政策首次提出,我市将积极促进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健全科技金融支撑体系,让科创投资更添保障。在我市备案的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向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进行首轮投资发生损失的,按其实际损失额的20%给予风险补偿,单笔最高补偿200万元,每家投资管理机构(团队)每年最高补偿500 万元。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联盟、协会等科技服务机构承接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事务,对开展企业服务、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活动的科技服务机构,根据服务成效,择优给予最高30 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