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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的通知
来源:市统计局 时间:2019-02-11 15:40:1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市(县)、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19〕16号)要求,国家统计局服务业司将于2019年开展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事业单位月度统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做好纳入调查单位名录确认工作

  各地需依照统计范围要求,采取结合四经普清查普查名录、联合行政主管部门或整理现有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名录库等方法,搜集辖区内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且年总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事业法人单位名录,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行业代码等,并做好名录核实和整理工作。名录核实格式按照附件要求,全省名录须在2019年2月18日前上报国家。

  二、组织好开网前准备工作

  按照制度要求,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将于2019年3月1日开网,填报1-2月月报。各地要提前组织好各项准备工作,配合市局服务业处做好直报程序测试,提前熟悉证书安装过程。

  三、全覆盖培训

  此项调查时间紧、任务重,特别是今年是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第一年,现将《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方案》(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阅调查方案,提前组织好各项培训,保证培训覆盖到每一级统计机构人员以及每一个调查对象,确保调查顺利进行。一是做好基层统计人员培训,认真学习政府会计制度,熟悉统计指标,能在调查对象有疑问时给予清晰、正确、迅速的解答;二是做好调查对象培训工作,加强宣传和指导,必要时可在培训会现场指导调查对象安装证书、熟悉上报程序等,使调查对象能够顺利完成独立填报。

  此项调查作为落实2018年全国统计工作会的主要任务之一,今后将成为服务业统计一项常规工作。因此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特别是今年是调查工作开展的第一年,又是政府会计准则实施的第一年,各地要积极主动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际调查中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反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徐一枫, 电话:81823191。

   无锡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