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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19-02-14 15:42:27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0526 生成日期 2019-01-28 公开日期 2019-02-1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卫生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经费,资金,计划生育 分类词 财政,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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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财社〔2019〕1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园区、街道)财政所(局)、卫计办: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苏财社﹝2018﹞116号)转发你们

宜财社〔2019〕1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园区、街道)财政所(局)、卫计办: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苏财社﹝2018﹞11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苏财社﹝2018﹞116号)


宜兴市财政局              宜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