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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9-02-15 16:27:1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劳动光荣、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现就开展2018年度“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选拔工作向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产业、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推荐选拔范围

  长期工作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一线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其业绩、成果为同行和社会所认可。

  三、推荐选拔类型

  (一)选拔数量

  全市选拔高技能人才成就奖5名。

  (二)选拔条件

  1、在生产一线工作并具有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职业技能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的高难度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科研中作出杰出贡献;

  3、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以及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重大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和社会效益。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申报“2018年度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应由个人申报,用人单位负责初审推荐,经所属镇(街道、园区)或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相关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3 份、证明材料1份、电子文档1份,于2019年2月22日前报送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8年度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推荐选拔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并按规定时间完成材料上报。报送材料为:

  (一)《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申报表》;

  (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三)申报人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主要技术成果证明、获奖证明、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就业促进科: 电话 87983741

  电子邮箱  2429894616@qq.com

  附件:宜兴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申报表.docx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