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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3-18 16:24:48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6783 生成日期 2019-03-18 公开日期 2019-03-18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19]3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通知,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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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19〕37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附件1)印发你们,计划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19〕37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附件1)印发你们,计划由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司法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审议。未经市司法局审核、市政府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

  对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需增补的,市各相关部门按规范性文件的送审要求和《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程序,填写附件2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列入本年度计划内方可送审。

  附件1: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附件2: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外新增规范性文件立项申报表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8日

 附件1: 

 

 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文件名称

起草单位

报送时间

1

宜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修订)

住建局

3月份

2

宜兴市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民政局

3月份

3

宜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

公安局

3月份

4

宜兴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修订)

城管局

4月份

5

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修订)

司法局

5月份

6

宜兴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办法

公安局

6月份

7

关于加强宜兴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民政局

7月份

8

宜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修订)

司法局

9月份

9

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

司法局

10月份

 

附件2:

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外新增规范性文件立项申报表

报送部门(盖章):

拟文标题

 

拟稿人及其电话

 

法制机构负责人

及其电话

 

送审时间

2019年    月份

单位主要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会办部门

(单位盖章)

 

制定(修订)文件的目的和必要性

 

市司法局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分管市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表格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市司法局留档,一份由立项单位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