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原国税、地税征管系统将于2019年3月23日至3月31日进行系统切换上线,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根据本公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19年3月22日(含当天)前尽早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
(一)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在此期间,各类办税服务场所(包括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征单位等)、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但下列业务仍可正常办理:
1.增值税发票的抄(报)税、开具上传、发票查验、勾选确认、窗口扫描认证;2.电子税务局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3月23日至3月24日可正常开具;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办税服务厅业务;4.出口退(免)税单证业务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5.咨询业务。
(二)特别提醒
1.为保证税款及时入库,2019年3月21日12:00起暂停所有POS机缴税(费)服务,2019年3月22日24:00起暂停TIPS缴税(费)业务,请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缴税(费)时间;
2.请需要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在2019年3月22日前尽早办理发票领用业务(电子税务局领用发票申请需在22日12:00前提交);
3.为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保待遇,请用人单位在2019年3月20日21:00前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
4. 3月份申报期截至到3月15日。
5. 4月1日恢复正常办公,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办理业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