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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油价补助资金申报结束
惠及我市1153 艘捕捞渔船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4-09 09: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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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1507 | 生成日期 | 2019-04-09 | 公开日期 | 2019-04-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渔业,补贴,公开 | 分类词 | 农业,财政,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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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2018 年度渔业油价补助资金申报、公示工作已经结束,该项补助将惠及我市1153 艘捕捞渔船,补助总金额700 余万元。 |
2018 年度渔业油价补助资金申报、公示工作已经结束,该项补助将惠及我市1153 艘捕捞渔船,补助总金额700 余万元。
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设立的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渔业生产者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的成品油消耗成本。补助对象为渔业生产者,包括依法从事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按规定,内陆捕捞机动渔船,需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并纳入省级数据库管理;养殖渔民(渔业企业)需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使用养殖机动渔船从事正常养殖生产活动。
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滆湖围网养殖整治工作的推进,我市的捕捞渔船较往年减少了400 余艘。今年下半年,渔业油价补助资金将通过财政拨付,对企业性质的,采用转账方式直接兑付,对渔民则采用“一折通”方式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