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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渚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张渚镇  发布时间:2019-04-10 14:33:58   [ ]   浏览次数:

本年度张渚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市级部门文件要求,由张渚镇党政办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文公开。  

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张渚镇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7年张渚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一、总体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调查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能作用。  在原一系列完整的制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协调发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了信息公开保障工作,推动此项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镇认真贯彻《条例》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中国宜兴”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49条,公布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相关图文信息82条,网站年访问量42000余次,网上公开专栏访问量25000余人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数6条。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镇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多样性、准确性等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加强,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镇机关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我们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加大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