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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
来源: 国务院办公厅 时间:2019-04-11 09:20:43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1623 生成日期 2019-03-01 公开日期 2019-03-01
文件编号 国办发〔2019〕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法制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管理,法制,法律,程序 分类词 经济管理,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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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近年来,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通过扩大听取意见范围、拓宽听取意见渠道等方式,为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制度建设创造了条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听取意见对象覆盖面不广、代表性不足,征求意见事项针对性不强、程序不规范,意见采纳反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未能充分反映企业合理诉求、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制定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