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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来源:国务院 时间:2019-04-11 09:27:09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1624 生成日期 2019-03-02 公开日期 2019-03-02
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国务院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二) 司法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管理,法制,法律,程序 分类词 经济管理,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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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国务院对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有关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对49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