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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就《鼓励进口服务目录》进行解读
来源:商务局 时间:2019-04-15 14:44:12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1754 生成日期 2019-04-15 公开日期 2019-04-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商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商贸、海关、旅游 主题(二) 对外经贸合作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管理,开放,协作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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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知识产权局修订发布了《鼓励进口服务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对《目录》进行了解读。

日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知识产权局修订发布了《鼓励进口服务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对《目录》进行了解读。

一、《目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2016年,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鼓励进口服务目录》,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8年6月,《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18〕79号)要求,“及时调整《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对试点地区进口国内急需的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和咨询等服务进口给予贴息支持”。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专家论证、意见征询等环节,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对《目录》进行了修订,这也是我国主动扩大进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之一。

二、《目录》修订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本次《目录》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国内急需,进口服务能够满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二是体现国家战略和政策导向,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方向;三是与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既有鼓励支持的进口领域相衔接;四是国内禁止开放和有损国家安全的服务进口领域不纳入本目录。

三、《目录》与之前版本相比有哪些变化?

《目录》将原有两级目录扩充为三级,归并了同类项。修订后的一级目录由3个调整为4个,主要是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新增了“咨询服务”,并结合国家战略和政策导向,对国内急需的咨询服务进行了明确。修订后的二级目录8个,三级目录16个。此外,将原描述内容调整为统一体例:先对服务内容进行客观、全面、准确的描述,再结合实际情况对服务范围进行举例说明,以提高目录的可读性和实际操作性。

四、《目录》的主要功能与适用政策

《目录》是引导和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目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照有关规定享受贴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