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㳇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装修及其他项目监理项目已由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本项目招标人为宜兴市湖㳇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现开始对该工程的监理实行公开招标。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名称: 湖㳇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装修及其他项目监理
1.1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为660万元的监理项目
1.2工程地点:宜兴市湖㳇镇
1.3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约660万(此造价为暂估工程造价),监理费计算暂以此为基数计算,监理费以费率报价;本招标项目实际的监理费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监理费费率×实施项目工程的结算审定价之和计算得出。本工程投标最高监理费费率为2%。
1.4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缺陷期结束。
1.5付款方式:工程验收结束审计后当年年底付清。
1.6质量标准: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1.7招标范围和内容:湖㳇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装修及其他项目全过程监理。
1.8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1本次公告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2日
2.2本次招标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2.3本次招标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上午9:00整
3、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介绍信(附联系电话、邮箱及传真)、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2018年12月~2019年4月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本项目不对未中标人给予补偿。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人须具备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拟派江苏省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招标项目上述1标段的投标。
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上午9:00整,地点为宜兴市湖㳇镇3号楼2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2018年12月~2019年4月的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退休续聘的人员;
5.4资格审查原件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 >< >7.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7.3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对评标结果做出任何解释。
7.4本次招标只接受认可本公告内容单位报名,如有疑议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7.5本次招标结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需以单位名义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块。(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3202234501201000046960,户名:宜兴市湖㳇镇财政所,开户行:农商行湖㳇支行)凭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签订合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委托单位): 宜兴市湖㳇镇招标办
联 系 人: 沈工
电 话: 18888033897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宗工
电 话: 17318801283
地 址: 宜兴市沧浦路56号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