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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05-05 11:09:4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市(县)、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9〕27号)的要求,无锡市知识产权局受省知识产权局委托负责全市企业的省贯标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苏知发〔2016〕78号),现将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无锡市(含江阴、宜兴)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备案满1年(含)及以上、经过自我评价认为符合绩效评价条件的企业,同时企业已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附件1)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已实际运行满三个月以上。已被省局发文评为省贯标绩效评价合格的企业无需再次参与评价。

  绩效评价和认证均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坚持“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组织企业及时申请绩效评价或认证。

  认证工作的程序和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委认可并授权进行国标第三方认证的有关机构(附件2)的规定进行。申请认证的企业要及时将认证进展情况和结果告知县(市、区)知识产权局。

  贯标备案企业通过省绩效评价和取得国家认证,市局将从第二年择优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省局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不重复享受,通过贯标的企业可申报第二年省、市企业知识产权项目。

  二、绩效评价内容

  1、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条款内容的构成,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分解成基础管理、高级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和销售管理六个模块。基础管理模块为必选模块,是企业贯标的基础和主体,是企业贯标必须要做的工作,包含了标准条款中有关机构、制度、人员、经费等相关内容。高级管理模块为附加模块,是标准条款中要求较高或企业贯标时非必须要做的内容,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做或只做其中的部分内容,做到位的部分在计入成绩时进行加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和销售管理四个模块为可选模块,包含了标准条款中有关立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售后等内容,企业根据自身经营范围及生产经营活动从可选模块中选择1-4个模块即可(模块选择的数量与企业经营范围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匹配度将影响企业可选模块的得分)。

  2、企业在进行绩效评价时除必选模块外,另外从可选的四个模块中根据企业经营范围自主选择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模块,附加模块不作要求,需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申请书》(附件3)中写明,绩效评价时按企业所选择的模块进行。

  三、绩效评价流程

  绩效评价流程详见《绩效评价流程图》,具体内容可参考《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附件4)。绩效评价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资料审查:企业提交绩效评价材料,无锡市知识产权局收到绩效评价材料后,向企业下达文件审核受理通知书,文审合格后,向企业下发《现场审核通知单》,通知企业接受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本年度企业现场审核将采取委托机构或组织专家的方式进行,每家企业为期1天。流程如下:(1)召开评审会议。向参评企业布置评审工作事项,提出配合评审要求。(2)抽查核实。根据企业绩效评价申报材料,检查企业内部部门的贯标工作。(3)交流建议。主动与企业管理层交流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签订现场绩效评价审验单。(4)评审小结。现场审核结束时,召开评审小结会议,请企业负责人参加,填写《现场审核记录表》、《现场审核首末次会议记录表》。(5)不合格项整改。企业根据不合格项报告在十五日内进行整改并提交补充材料。(6)评价结果。对照《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进行审核打分,综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市局将绩效评价结果报省局,由省局最终审核下达文件。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请参加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的企业可自行选择分别于6月7日(周五)或9月27日(周五)前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A4纸打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电子版及纸件材料2份(企业自留3份用于现场审核)报送至各市(县)、区知识产权局。

  2、各市(县)、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材料审核,分别于6月10日(周一)或9月30日(周一)将企业材料和《无锡市企业贯标绩效评价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及纸件材料报送至无锡市知识产权局。

  3、请各市(县)、区知识产权局负责汇总辖区内通过国家认证的企业名单(表格另发),于12月31日(周二)前报送至无锡市知识产权局。

  五、联系方式

  现公布各地区知识产权局临时联系方式。

  由于目前各地区尚处机构调整期间,市局和各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能会有所变化。

 

 

 

  附件:附件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标GBT29490-2013).pdf

  附件2.全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信息及联系方式.pdf

  附件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申请书.docx

  附件4.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doc

  附件5.无锡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申报汇总表.xlsx

  

无锡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