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5-28 10:31:03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5533 生成日期 2019-05-28 公开日期 2019-05-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劳动就业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就业,补助,培训 分类词 劳动,教育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7〕34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7〕4号)、《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7〕34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7〕4号)、《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本市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关合格证书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年度高校在校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退役士兵、外来劳动者、农村适龄劳动力,以及企业职工和低收入家庭子女。

  二、补贴项目

  (一)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项目:主要是指《无锡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和《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培训项目。

  (二)列入我市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的项目。

  三、补贴标准

  (一)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项目:个人参加培训后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技能等级证书,下同),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取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为2500元;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为3000元。实际培训费低于相应等级补贴标准,以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为准。

  (二)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的项目:个人参加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按政府购买的培训价格确定。

  (三)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以下称三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在培训期间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金。

  四、申领程序

  (一)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项目

  1、申请

  申领对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技能等级证书),自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身份证、培训缴费发票或凭证,填写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表,向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金保信息系统升级前,暂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委托培训机构申请的,需提供申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缴费发票或凭证复印件、学员填写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表,并附有本人签字的《委托申领协议书》。

  2、审核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验获得证书情况,通过金保信息系统查验申请人员就业状况及缴费记录,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3、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月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享受补贴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发证时间、补贴工种、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发放

  对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拨付到申请对象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上。

  (二)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项目:参加培训人员可在培训前提出补贴委托申请,培训合格并经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个人。

  (三)三类人员在申请培训补贴时,同步提出生活费补贴申请,需提供由培训机构盖章的课程表,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四)市新一轮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后,市级以上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将分配至各区,审核、公示、发放工作由各区自行完成。

  五、符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条件的人员,按失业保险的相关文件执行。

  六、政府购买培训服务项目继续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6〕153号)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确保资金安全。申领对象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和完善就业技能培训资金发放台账,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通过就业资金管理系统查验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享受情况,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人员的真实性。同时进一步简化手续,方便补贴对象享受政策。

  (二)加强培训管理。强化培训资金的绩效评估和后续跟踪评估工作。对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的项目,实行履约管理制度。加快开发职业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移动客户端,实现信息化管理和资金的在线申报,将享受补贴人员、培训工种、补贴标准、发放情况等及时纳入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规范档案管理,相关补贴申请资料,由审核部门按照文档管理要求统一管理并归档。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和操作办法,在市级以上资金保障的基础上,相应匹配区级资金,保质保量地完成就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

  附件: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表

  2.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表(机构代申请)

  3.委托申领协议书

  4.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统计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