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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农村农户建设行为的意见(试行)
来源: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9-06-01 12:17:03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7989 生成日期 2019-06-01 公开日期 2019-06-01
文件编号 新街发〔2019〕1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意见
关键词 乡镇, 房屋,住宅,农村 分类词 城乡建设,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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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宜兴市农村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新庄实际情况,经街道办事处研究

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宜兴市农村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新庄实际情况,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对规范全街道建设行为提出意见如下:

  一、建设行为的范畴

  本意见所明确的建设行为为:在宅基地上新建、改建、翻建等行为。

  二、建设行为的建设程序

  农村私人建房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新批宅基地由市级规划部门办理。农村私人建房的审批将严格按照《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宜兴市农村农户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规定由市级规划部门审批,待批准后建设;对情况特殊的需临时建设的,由街道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组织会审并报请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一)情况特殊需会审类型

  1.申请人人均建筑面积明显不足的,平屋顶加层;

  2.确系危房须改造的;

  3.因漏雨影响生活的,平屋顶加斜坡屋顶。

  (二)操作程序

  建房申请、户口本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四邻意见------所在村(社区)进行审查并组织集体讨论------集体讨论通过后,张榜公示------所在村(社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街道规划、国土、城管现场踏勘、填写会审意见------街道会审------会审意见公示------施工前建管所牵头相关部门到现场放线并收取保证金-----施工中城管现场监管-----工程完工后各部门联合验收并退还保证金。

  三、对违规建设行为查处的相关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改善人居和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街道城管中队负责对全街道范围内违法建设进行查处,街道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及相关村(社区)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共同担负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对于履职不到位造成违法建设既成事实的,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一)城管中队的职责

  1.城管中队在巡查过程中或接到举报必须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赶到现场查勘。

  2.对正在建设并确认是违法建设的,必须立即查封施工现场建筑工具、建筑材料,发放相关法律文书,同时上报街道有关部门,责令业主或施工单位自行拆除或帮助拆除。

  3.业主或建设单位接到责令拆除通知书后,当天非但未拆除并且仍进行施工的,城管中队必须及时组织力量阻止施工并尽快依法拆除。

  4.对于农村农户建设手续不全提前施工的建设行为,由城管中队发放停工通知书阻止施工进行,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由建设会审小组作出处理意见。

  5.对于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内、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化工企业、易燃易爆企业内违规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城管中队一经发现,必须及时处置纠正到位。

  (二)街道规划部门职责

  把好建设工程规划的前置审核,及时受理其他执法部门的协查请求,对违法建设及时进行认定,配合街道其他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

  (三)街道国土部门职责

  负责对全街道非建设用地的非法占地、滥用土地等违法占地行为的查处,同时协助街道其他部门做好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四)街道建设部门职责

  负责施工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管理施工行为,纠正和制止违法施工行为,积极配合街道其他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

  (五)街道派出所的职责

  在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作中,承担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处置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的职责,积极配合做好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六)村(社区)的职责

  各村(社区)必须承担本村域范围内各类建设行为管理的责任。各村(社区)必须配合街道严格管理各类建设行为,做到经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各类违规建设行为,把违规建设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在街道相关部门对违规建设行为进行依法纠正时,确保各类纠违措施顺利实施。

  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