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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扩容”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19-06-03 10:10:5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3060 生成日期 2019-06-03 公开日期 2019-06-0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 质量监督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市场秩序 分类词 综合,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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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作为我市质量最高荣誉,市长质量奖已成为宜兴的一张名片。6月2日,宜兴日报社记者从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为吸引更多企业、单位、行业参与到市长质量奖评选中来,今年我市修订了《宜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评选范围及评奖数量进行了调整。

  作为我市质量最高荣誉,市长质量奖已成为宜兴的一张名片。6月2日,宜兴日报社记者从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为吸引更多企业、单位、行业参与到市长质量奖评选中来,今年我市修订了《宜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评选范围及评奖数量进行了调整。

  宜兴市市长质量奖于2016年设立,每年评选一次,授予我市行政区域内质量管理先进,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旨在鼓励各个行业争优创优。然而,自启动以来,市长质量奖获评单位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因此,今年修订版《办法》中指出,“支持、鼓励先进制造业(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A类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科技、现代农业、节能环保产业、工程建设业和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积极申报”。这也是我市首次将鼓励社会事业单位申报明确写入《办法》。

  此外,《办法》还增加了评奖数量。其中,宜兴市市长质量奖获评数量,由不超过2家扩大至不超过3家,宜兴市质量管理优秀奖获评数量,由不超过3家扩大至不超过5家。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的调整,将更有助于我市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培育更多的质量标杆和典型,最大限度地发挥市长质量奖的激励作用。该负责人还提醒,按照惯例,今年宜兴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将于7月1日启动,整个申报工作将持续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