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类
1、“黑中介”、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介绍、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2、在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招聘广告、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以暴力欺诈等手段胁迫劳动者接受人力资源服务;
3、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培训业务、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违规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和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或捆绑收费;
4、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骗取钱财;
5、社会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举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民办学校或擅自从事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二、招用人员类
1、非法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介绍童工就业;
2、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从事的劳动;
3、扣押证件财物、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
三、劳务派遣类
1、劳务派遣单位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克扣和拖欠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利用跨地区派遣、截留社会保险费等形式不缴、延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
2、用工单位超“三性”岗位用工、同工不同酬、超时加班,或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
四、社会保险类
1、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为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单位或个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3、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
4、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所涉及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5、组织和个人非法提供、复制、公布、出售或者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五、支付工资类
1、无故拖欠克扣职工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经营者转移资产或逃匿回避支付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施工,施工企业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包工头恶意欠薪、逃匿;
2、恶意讨薪,借讨要农民工工资之名讨要工程款,组织、煽动农民工堵路、跳楼、聚集上访政府,或在网络媒体操控舆论、发布不实舆情信息。
3、以暑期勤工助学为名派遣学生顶岗劳动,克扣、拖欠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报酬。
六、企业民主管理类
1、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2、阻挠劳动者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拒绝或阻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 拒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对依法履职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10-87985080、87988332,12333专线
监督电话:0510-87976929、87988616
邮寄地址:宜兴市教育西路一号5号楼101室
近期开展的专项行动
1、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时间:2019年5月份-6月份);检查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重点检查职业介绍和劳务派遣用工情况。重点区域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车站、商场等流动人口集散地,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小商品市场、专业化市场、商业一条街等工商企业密集区。
2、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禁止使用童工情况专项检查:(时间:2019年7月份-8月份);检查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务派遣单位、以及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餐饮服务企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高温时期工时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和实习生情况。
3、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时间:2019年9月份-2020年1月份);检查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含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重点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发包、转包、分包工程,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情况;建设施工项目执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