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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打击“套路贷” 剜掉“毒瘤”护平安——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综述(二)
来源:丁蜀镇  发布时间:2019-06-04 15:56:11   [ ]   浏览次数:

  “未经出借方允许不得将车辆驶出无锡(不包括江阴、宜兴)”“出借方认为借款人借款运用不当”“车辆在规定的范围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80千米/小时”……2017年6月至9月期间,正是以这样的低门槛违约条件、高金额违约责任、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汽车质押借款合同,吴某某、江某某、叶某等人肆意认定他人违约,采用“扣车”“恐吓”等手段进行逼债,从中敲诈勒索“保证金”“违约金”7次,获利245200元。

  2018年12月,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江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叶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所有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该案是我市办理的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也是我市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的成果之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4月,我市先后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3个。

  近年来“,套路贷”已衍生成为一种新型涉黑恶犯罪,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损害了公平正义,影响了百姓生活和社会稳定。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之初,我市就提早谋划,以打开路,向“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发起强大攻势。全市公安机关结合本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规律特点,对2017年以来接报的2310余起涉及贷款、债务纠纷等警情逐一“回头看”,对220余起涉黑恶存疑警情进行专访并深度核查,并与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合成联动,对“套路贷”引发的违法犯罪,依法依规从重从快打击处理,达到了整治效果、社会效果双提升。同时,市扫黑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重点地区和行业联合整治,形成了强大的斗争合力。

  今年4月,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化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我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无锡市部署要求,进一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施策,深入开展“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围绕《宜兴市“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扫黑办在梳理各地涉债警情和涉贷案件的基础上,确定了一批案件、警情突出的地区作为全市挂牌治理的重点地区,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摸底,落实挂牌督办责任,采取“打、防、管、控、宣”等措施,加强综合治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对涉及金融服务等经营内容的企业,加强注册登记审核,今年以来,共对2家新设立企业、47家变更企业进行会商。同时,严格梳理排查,对842家含有贷款中介、网贷等字样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涉嫌黑恶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市扫黑办和市公安部门进行查处;各镇(街道)党委政府专题召开“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持续跟踪问效,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困难,推动治理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作为我市主城区的宜城街道,商务楼宇、城市综合体聚集,大量融资公司在此经营业务,宜城街道党委、政府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整合力量对经贸大厦等一批重点商务楼宇开展排查摸底,组织定期巡查、走访调查,及时制止苗头隐患,持续震慑“套路贷”违法犯罪。

  硬仗一场接着一场打,在猛烈的斗争攻势下,我市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阶段性的成效让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各地各部门在梳理一批“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查处一批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团伙的基础上,切实加强了对各类放贷机构的调查摸底,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集中取缔了一批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的放贷机构,治理了一批“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和网上平台,切实净化了全市金融市场环境,维护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全市上下齐心努力下,实实在在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