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保科技大厦行政审批大厅装饰工程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留学人员创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环科园
2.2工程规模:/
2.3结构类型:/
2.4合同估算价:约99万元
2.5计划工期:2019年 6 月 25 日至2019年 7 月 24 日,共 3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装饰、安装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4.6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8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9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019年 6 月 6 日至2019年 6月 13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到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号楼502室),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4.2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6 月 19 日 9时 00 分,地点为太平洋大厦1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授权委托书。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竣工验收合格第一年内付工程款的60%,第二年内按审计价格付清。第二年审计结束后按照环科园付款时间节点进行付款。
7.其它:
7.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7.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7.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环科园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 年 6 月 6日至 2019年 6 月13 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号楼502室
联 系 人: 孙欢
电 话: 0510-81728386
招 标 人:宜兴留学人员创业园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兴市环科园
联 系 人: 芮康
电 话:
2019 年 6月 6 日
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一、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
二、确定评标基准价
1、合理低价中标办法的确定:在发标书时公布限价,按下列等式计算。
2、合理低价=限价*(1-让利率)*40%+各施工单位平均价*60%。
3、让利率:3%、4%、5%(让利率在开标时由第一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抽取确定)。
4、低于并最接近合理低价的投标价的施工单位为中标单位。
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6、投标报价低于所有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报价平均值的80%,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合成计算,但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工程预算价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预算价。同时,招标人在工程预算价的基础上下浮一定幅度作为最高投标限价,并与工程预算价一起公布。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开标、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超过小数点后2位的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评标价;如发现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的,也视为细微偏差,评标价按投标报价书修正)。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值的计算结果也统一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偏离值相同时以评标价低的排序在前,评标价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四、定标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