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农函〔2019〕166号)精神,现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工作,请各省级龙头企业根据文件要求,于7月10日前上报如下监测材料,监测单位名单见附件:
1、各监测企业介绍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基本情况、认定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后发展情况、经济效益;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的基地和农户基本情况、农户增收情况、面临的突出问题,下一步打算。
2、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监测表1-10。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 2017 年、2018 年企业资产、效益等财务报表。
4、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农业部门提供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关系的证明,确认企业带动基地和农户情况。
5、企业已经享受到的优惠政策。
6、企业获得的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
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上报局现代农业科,联系人:钱萍,87951078;邮箱:835867110@qq.com。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