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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日期:2019-06-21 07:16:2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3681 生成日期 2019-06-21 公开日期 2019-06-2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调整,收费,基金 分类词 经济管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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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9]3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9]3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落实财政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综[2019]32号).pdf

  

                               宜兴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