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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审核情况的通告
来源:市财政局 时间:2019-06-28 13:56:09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宜兴市财政局组织布置了对全市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审核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2018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登记,按规定完成年度报备,经审核,依法具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共14户(见附件)。

  二、未完成年度报备,正在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的机构共1户:

  宜兴市瑞涵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宜兴市,证书编号DLJZ32028220170009。

   三、经营范围变更,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的机构共1户:

   无锡市华尔信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宜兴市,证书编号DLJZ32028220170004。

  附件: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情况通告表.xls

 

  宜兴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