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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30次常务会议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6-29 15:31:06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5070 生成日期 2019-06-29 公开日期 2019-06-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会议,行政,政府信息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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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6月18日上午,市长张立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关于2018年“高质量发展意见”第二批奖励资金审核情况的说明》《宜兴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关于推进宜兴市工业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2018年“财税收入稳增长意见”奖励资金审核兑现情况的汇报》《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细则》《宜兴文化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关于建议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及个人分账户标准的报告》《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宜兴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联审联批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宜城街道巷头社区博莱特地块配建学校方案的汇报》《关于给予董俊良开除公职处分的请示》等11项议题。

  6月18日上午,市长张立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关于2018年“高质量发展意见”第二批奖励资金审核情况的说明》《宜兴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关于推进宜兴市工业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2018年“财税收入稳增长意见”奖励资金审核兑现情况的汇报》《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细则》《宜兴文化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关于建议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及个人分账户标准的报告》《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宜兴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联审联批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宜城街道巷头社区博莱特地块配建学校方案的汇报》《关于给予董俊良开除公职处分的请示》等11项议题。

  一、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高质量发展意见奖励资金审核工作,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高质量发展意见”第二批奖励资金审核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会议指出,做好高质量发展意见奖励资金审核兑现工作,有利于更好体现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导向性。会议原则同意《说明》精神。会议强调,在2019年高质量发展意见执行过程中,要强化三个方面:一是要回归政策初衷。要找准优化政策的关键点,围绕鼓励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明确政策边界,强化导向性。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研究建立问责机制,分年度根据政策审计情况,对机制不健全、责任心不强导致资金损失和低效使用情况进行问责。三是要强化审核把关。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要对实施细则进行严格把关,并探索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审计,进一步严肃资金使用规范。

  二、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听取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宜兴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计划》)编制情况的说明。会议指出,编制《计划》,有利于推进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程,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我市打造现代产业新高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提供有效支撑和重要保障。会议原则同意《计划》精神。会议强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牵头迅速启动该项工作,强化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强化组织协调,突出联动推进。市级层面要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补短板、抓重点、创优势,强化部门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效应叠加,构建高效有序、统筹共享的推进机制。二是要强化项目推进,突出实用安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要协调配合,按照“先急后缓、注重绩效”的原则,落实3年行动计划的项目清单。各相关部门要共同构建先进的业务应用系统,高效共享的服务体系,与城市发展、产业强市、生态治理、民生保障等深度融合的支撑平台,确保有效推进、安全可控。三是要强化行政统筹,突出机制创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强化信息科和大数据管理中心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深化对外合作机制,提高组织统筹、归口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会同市财政局、国资办研究利用国有控股企业平台推进实施体制与机制的创新,确保资金绩效最大限度提高,市场化机制、社会资源资本技术管理的优势充分显现。

  三、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工业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工作,听取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进宜兴市工业企业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的起草说明。会议指出,出台《意见》, 有利于深入推进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工作,提高政策资源的配置效率,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会议强调,在具体实行过程中,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专项政策制定。要重点强化支持产业发展的规划调整和政策引领,确保政策体系的全面性、系统性、针对性,同时对土地使用税、信贷政策等进行协调对接,尽快形成具体专项政策。二是要抓紧研究实施细则。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突出政策鲜明导向,迅速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有效消除边界模糊,确保政策精准实施。三是要强化动态监测调整。要加强过程监测,跟踪政策实施绩效,合理优化差别化配置程度;要加强数据统计与评价,定期及时调整政策覆盖对象,最大限度体现政策导向;要加强对上对外政策衔接,掌握实时反馈,及时调整政策导向重点与支撑尺度,高绩效发挥资金的杠杆效应。

  四、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财税工作,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税收入稳增长意见”奖励资金审核兑现情况的汇报》(以下简称《汇报》)。会议指出,出台财税收入稳增长政策,为我市财税收入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支撑。会议原则同意《汇报》精神。会议强调,围绕2019年财税收入稳增长政策,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持续优化政策。要具体分析已兑现政策的导向作用和存在问题,进一步优化政策的操作内容和细则。二是要释放政策红利。要强化组织化推进和目标考核力度,挖掘政策执行的潜力空间,让更多企业更大程度获得政策红利。三是要把握政策尺度。市财政局要根据发展形势和具体要求进行认真研究,切实把握好减税降费与稳增长、充分挖潜与避免虚增、拓展空间与有保有压的关系,做实做好各类基础工作。

  五、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起草说明。会议指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是落实中央、省、无锡市部署的重要方面,也是引导我市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会议原则同意《细则》精神,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会议强调,具体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社会引导。要在全社会尤其是现有社会组织中,加强上级精神和我市《细则》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浓厚氛围,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积极贡献力量。二是要加强基础建设,形成联动机制。民政局要充分用好联席会议制度平台,定期通报情况,研究矛盾问题,形成部门与板块之间的联动调解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厘清职责、协同配合,加强前置审核、沟通协调、服务保障,并会同各板块强化工作力量、经费保障、平台建设,共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是要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综合监管。要重点研究强化社会组织管理措施,明确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信息发布管理、社会活动管理、重大事项管理等具体要求,在促进社会组织数量扩容的同时不断提升综合监管的能力水平。

  六、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文化高质量发展工作,听取了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宜兴文化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出台《意见》推进文化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全面落实省、无锡市、宜兴市委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部署要求。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会议强调,围绕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强化政策宣传。要充分宣传引导政策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积极意义,真正用足用好用活,发挥导向与撬动作用。二是要找准关键环节。要把政策的着力点放在支撑文化产业项目招引、支持企业做优做强特色发展上,更好适应产业需求、解决发展瓶颈。三是要完善操作细则。要加强对先进地区的研究和学习,结合我市实际,切实防范操作风险,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和绩效性。围绕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把握原则确定计划。要按照分清缓急、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确定具体建设内容与保障资金规模,并提出计划论证实施,力求补欠账、强基础、创特色。二是要围绕重点务实推进。要以考核要求与上级刚性部署为重点、群众对文化的迫切需要为关键、行政推动最薄弱的方面为主导,务实推进、强化实效,力避面面俱到、形式主义,把工作真正落到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上。三是要统筹协调强化创新。要切实加强市镇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责任分工与协调配合,强化大局意识,加强目标考核、项目评估、绩效评审、创新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共同促进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七、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调整工作,听取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建议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及个人分账户标准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指出,本次调整有利于响应上级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要求、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符合我市“迈小步不停步”社保惠民原则。会议原则同意《报告》精神。会议强调,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防止相关群体因待遇诉求不平衡导致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市财政局要做好市镇两级资金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从2020年起建立完善正常调整机制,按照群体平衡、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步调标。

  八、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产教融合工作,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起草说明。会议指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我市产教融合发展,有利于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人力资源质量,不断增强教育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会议强调,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研究形成合力。要重点分析现象成因、动力机制、关键短板,以问题导向形成各方合力,完善体制、激活机制,优化模式、落实措施,形成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推动产教深入融合。二是要加强基础工作的体系架构。学校要加强对产业需求的研究,持续推进教学改革;企业要在加强内培的同时与学校密切合作,有条件的企业要主动承担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务实制定政策、深化制度改革、激活校企动力。三是要加强多维度政策的绩效性研究。市府办要加强牵头,市教育局要主导研究多维度产教融合的机制、制度、政策,提高产教深度融合的综合效应。

  九、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联审联批制度建立工作,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宜兴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建设联审联批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起草说明。会议指出,出台《意见》,有利于更好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形势,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加快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入学入园需求。会议原则同意《意见》精神。会议强调,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要集中处置历史遗留问题。请马钟副市长牵头,市府办、教育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办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专门工作小组,集中调研梳理、研究规划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对公共教育资源应建未建、擅自拆除、出售转让、抵押改变用途等情况,形成任务清单,提出解决方案,加快纠正落实。二是要坚守教育规划刚性。市教育局与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密切协同配合,严格预留和控制教育用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教育用地各项制度和必须履行的报批程序。三是要强化教育配套建设的协调约束机制。市府办、教育局要牵头加强教育配套建设协调约束机制的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十、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博莱特地块配建学校工作,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宜城街道巷头社区博莱特地块配建学校方案的汇报》(以下简称《汇报》)。会议指出,在符合城市总规的前提下,以地块开发为契机,配建优质民办学校,既能满足社会更高层次的教育需求,又能促进地块出让的充分竞争,带动低效资源高效利用。会议原则同意《汇报》精神。会议强调,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要深化协议内容,严格执行落实。由马钟副市长牵头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教育局、司法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办等部门,对投资监管协议、分校举办合作协议深化研究,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产权移交、技术指标和办学层次、定位规模、师资配备、学校管理、生源约定等方面细化论证,确保协议内容落到实处。二是要严把关键环节,建设优质学校。市教育局要对开发协议的执行、开发商代理学校的评估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配建学校是具有示范效应的优质民办学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督促配建学校按时开工、及时交付,确保建成优质项目。三是要加强资产管理,确保保值增值。市国资办要牵头研究资产归属工作,督促资产产权移交,同时研究确定资产租赁、租金协议条款,在促进学校良好起步、健康运行的同时,更好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一、会议专题讨论、研究了有关人事工作,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给予董俊良开除公职处分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会议原则同意《请示》精神,由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十二、会议专题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列    席:路  翀、蒋华兵、吴  斌、蒋剑超、蒋  磊、王建锋、沈振鸣、狄胜君、陈新民、钱西元、蒋惠清、唐其君、陈建平、许夕华、林启中、陈法荣、张  涛、洪占强、蒋志刚、花  强、史中武、郁  岚、周水仙、刘赛洪、夏侯岭、韩  松、蒋健君、徐早其、许伯诚、朱小泽、张亚军、许  峰、潘其涛、黄  真、贾  俊、马国华、朱俊强、陈  俊、张洪波、张  敏、王忠东、秦勇明、戴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