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单位江苏省宜兴第一中学于2019年7月5日提交的医疗机构注销申请,我局受理了其申请,并进入审批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本机关自即日起,依法予以注销“江苏省宜兴第一中学卫生站”,特此公告。
宜兴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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