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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挂[2019]第21号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19-07-09 09:00:00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3943 生成日期 2019-07-09 公开日期 2019-07-0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住宅,出让,国土 分类词 城乡建设,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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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挂[2019]第21号

江苏省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宜兴市挂[2019]第21号

经宜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5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地块坐落

出让

面积

(m2)

土地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出让年限(年)

交地条件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万元)

 

每次增幅价(万元)

交付土地时间

出让金支付要求

宜地(2019)22号

宜兴市丁蜀镇蜀山社区(原丁山监狱青龙山C地块)

51880

商业、住宅(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不大于2

不小于20%

不大于5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净地

30440

6088

200

成交即可交付

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余额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2个月内付清。

宜地(2019)23号

宜兴市丁蜀镇赵庄社区(原丁山监狱青龙山D地块)

62391

住宅(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不大于1.3

不小于30%

不大于30%

70年

净地

29580

5920

200

成交即可交付

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余额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2个月内付清。

宜地(2019)24号

宜兴市丁蜀镇赵庄社区(原丁山监狱青龙山E地块)

67168

住宅(城镇住宅用地)

大于1,不大于1.3

不小于30%

不大于30%

70年

净地

31825

6365

200

成交即可交付

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余额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2个月内付清。

宜地(2019)25号

宜兴市丁蜀镇赵庄社区(原丁山监狱青龙山F地块)

12372

商业(零售商业用地)

不大于0.8

不小于20%

不大于45%

40年

净地

2650

530

50

成交即可交付

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余额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2个月内付清。

宜地(2019)26号

宜兴市丁蜀镇赵庄社区(原丁山监狱青龙山G地块)

36273

商业(零售商业用地)

不大于0.8

不小于20%

不大于45%

40年

净地

7560

1520

100

成交即可交付

在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余额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2个月内付清。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3、如若竞买人竞得本次公告的5宗地,为确保片区整体开发效果,竞得人需向丁蜀镇人民政府作出整体开发承诺;如不同竞买人竞得,竞得人需同步把项目整体开发运营方案或部分地块项目的支运营方案交丁蜀镇人民政府审查,审查通过后方能开工建设; 4、C地块建成后自持自营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在规划审批总平方案中明确)、G地块建成后自持自营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7858平方米(在规划审批总平方案中明确);5、C、D、E、F地块开工时间在土地合同中约定,但竣工时间不晚于摘牌之日起48个月。其中C地块商业综合体须于摘牌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并运营。G地块开工时间在土地合同中约定,结构封顶时间不晚于摘牌之日起30个月。6、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7、地块建设条件详见《地块建设条件意见书》。

二、1、C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境内企业。D、E、F、G竞买人或其控股母公司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境内企业。竞买人必须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申请。竞买人须提交上述佐证材料到丁蜀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10-87401218)备审,由丁蜀镇人民政府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出具书面函件,方可参与竞买;2、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在结案和问题查处到位前,禁止参加地块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地块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4)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江苏省范围内取得商业、办公、居住用地后,未按期开发建设的。

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为非诚信单位的,不具备竞买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即通过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7月09日至2019年08月08日通过“中国宜兴”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页上“网上交易”,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向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六、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19年07月29日09时到2019年08月08日15时30分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交纳)。提交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报价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07月29日09时至2019年08月09日15时30分。网上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即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交易系统竞得确认及资格审查通知书》,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将有效证件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宜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地块最终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二)此公告可登录江苏省土地市场网进行查询。

(三)本次出让的具体工作由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权委托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一)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中路305号)

联系电话:0510-87920131;联系人:蒋女士。

(二)登录“中国宜兴”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页(http://www.yixing.gov.cn/zrzyghj)点击“网上交易系统” (http://58.215.198.215/yx_wsjy/wsjy/siteIndex.html)。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