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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15 16:17:05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4015 生成日期 2019-07-15 公开日期 2019-07-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水利、水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防汛,抗旱,水务,通知,行政 分类词 水利,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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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宜政办发〔2019〕54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9年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太湖安全度夏期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为防控蓝藻暴发和湖泛发生,保障供水安全,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太湖蓝藻暴发应急预案》、《江苏省太湖湖泛应急预案》和《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和文件,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无锡市关于做好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信息共享、快速应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应对太湖蓝藻暴发和湖泛发生,确保饮用水安全,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两个确保”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水利、公用事业及农业农村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西渚、太华、徐舍、官林、新建、和桥、高塍、万石、周铁、丁蜀镇政府,屺亭街道、新街街道、新庄街道、芳桥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办、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市监察委、水利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审计局、气象局。领导小组负责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按职责权限及时协调和指导解决太湖蓝藻暴发和大面积湖泛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

  (二)成员单位职责

  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承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优化完善工作方案,综合协调方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和协调太湖蓝藻暴发、大面积“湖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突发事件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根据各部门有关信息,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建议。按本方案要求制订太湖安全度夏期间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和入湖河道两侧的污染源信息库,负责查实污染物来源,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负责发布和上传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太湖水环境质量、蓝藻监测和预警信息。

  市水利局负责按本方案要求制订太湖蓝藻打捞和处置工作方案、太湖湖泛巡查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及太湖蓝藻藻泥干化处理工作方案,统筹全市蓝藻打捞和处置;负责湖泛巡查、生态清淤工作,组织并落实湖泛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负责水源地及相关水域水文水质的监测;负责发布和上传湖泛、蓝藻处置和水文等信息。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自来水制水和供水的监管,负责按本方案要求制订太湖安全度夏期间制水供水监管工作方案,收集社会有关供水信息及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信息,每日汇总分析供水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和发布,负责上报供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件;落实供水应急预案中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相关职责。

  市公用事业产业集团负责按本方案要求制订太湖安全度夏期间安全供水工作方案,确保自来水预处理、深度处理和安全供水高速通道正常运行,切实做好水厂水量科学调度工作,确保合格供水;做好水厂原水和出厂水水质监测,及时上报监测信息;按要求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

  市卫健委负责按本方案要求制订太湖安全度夏期间自来水水质监控工作方案,做好自来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疾病监测和卫生防疫;负责发布和上传自来水水质情况。

  市气象局负责按本方案要求制定太湖安全度夏期间气象服务工作方案;负责湖面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及时预警灾害性天气;协调上级气象部门提供太湖蓝藻卫星遥感图片等信息,适时实施人工增雨等措施。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防控级别和灾害性天气的发布。

  市财政局负责太湖安全度夏工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

  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太湖安全度夏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丁蜀镇政府、周铁镇政府、新庄街道办事处按照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分别做好所辖水域蓝藻打捞和处置、湖泛巡查监测和应急处置及水环境监测预警工作。

  西渚、太华、徐舍、官林、新建、和桥、高塍、万石、周铁、丁蜀镇政府和屺亭街道、新街街道、芳桥街道办事处按照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分别做好属地安全度夏期间控源截污,推进突出水环境综合治理,协同完成水环境应急防控相关处置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安全供水

  1、组织领导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为饮用水安全保供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饮用水安全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会同横山水库水源地、油车水库水源地和西氿备用水源地属地政府,落实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工作举措

  (1)制订工作方案。主要是太湖安全度夏期间安全供水工作方案和制水供水监管工作方案。加强对水源地及外围水质监测,根据防控级别和水源地水质变化及时调整生产工艺,采取前段预处理、后端深度处理等措施,确保出厂水质达标。落实备用水源地保护措施,确保安全供水。

  (2)落实应急清淤。根据降水量和横山水库、油车水库水位情况,及时做好西氿备用水源地上游及取水口周围的清淤工作,完成水面漂浮物拦网更新和取水泵机维护保养工作。

  (3)加强监测监管。落实横山水库水源地、油车水库水源地和西氿备用水源地上游重点区域、重点河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因子的排查工作,实施高频加密监管,及时准确掌握备用水源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全面开启横山水库、潘家坝、杨巷、江步桥等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24小时连续监测,确保西氿备用饮用水源地安全。

  (二)蓝藻打捞

  1、组织领导

  市水利局为蓝藻打捞、湖泛巡查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蓝藻打捞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并牵头相关部门和沿湖镇、街道落实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目标任务

  确保太湖宜兴水域不出现蓝藻大面积积聚、发黑、发臭现象,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现象;陈藻集中、规范堆放,加快实施蓝藻打捞能力处置提升工程,积极探索蓝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3、工作举措

  (1)完善工作制度。各责任部门根据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要求,健全太湖蓝藻巡查监测制度、蓝藻突发应急处置预案、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安全生产制度、打捞工作人员作息制度、蓝藻打捞与处理监督考核制度、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蓝藻打捞与处理资金管理等工作制度,保障和促进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做好太湖蓝藻藻情动态日报。

  (2)落实工作举措。按照专业队伍打捞、集中定点机械化打捞、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原则组织打捞处置,沿湖镇、街道根据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任务实际,以村、组为单位组建与蓝藻打捞任务相适应的蓝藻打捞专业队伍;在沿太湖入湖河道、港口、蓝藻集聚港湾水域建设与蓝藻打捞任务相适应的机械化打捞平台设施,每个打捞点配备吸藻泵,建设满足打捞任务的蓝藻堆放场(塘),努力实现“日生日清”的打捞目标;大力开展蓝藻后续处理技术的研发、应用工作,引导市场多元化参与、投资蓝藻后续处理工程建设,逐步实现蓝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控蓝藻发生二次污染现象。

  (3)落实管理举措。市水利局、沿太湖两镇一街道负责制定现有工程设施运行管理模式和考核办法,加强对现有蓝藻后续处理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现有蓝藻后续处理工程设施发挥最大效益。水利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符渎港、八房港藻水分离站和移动式藻水分离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各类藻水分离站(设施)正常运行。

  (4)落实考核措施。市水利局、监委、财政局以及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负责完善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地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把各地蓝藻打捞与处理的成效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格工作奖惩制度,把日常考核结果与年度蓝藻打捞、处理以奖代补资金相挂钩,对工作不力、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和未按要求完成蓝藻日常打捞与处理任务的单位,依据市太湖蓝藻打捞与处理工作相关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追责。

  (三)监测预警

  1、组织领导

  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为湖体、水源地和主要入湖河道水质以及蓝藻监测预警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水质、蓝藻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主要举措

  (1)落实饮用水源地、湖体和主要入湖河道水质监测制度。加强对横山水库水源地、油车水库水源地和西氿备用水源地水质的监测。加强对太湖湖体水质的监测。加强对太湖入湖河道断面的监测。同时加强对水质自动监测点的监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和信息上报。

  (2)落实藻类巡查监测。加强对太湖湖体藻类的巡测。沿太湖湖岸200-1000米和离湖岸5-10公里范围内划定两条平行环湖巡测路线,在其主要出入湖河口、重点湖区和重要水域布设点位,开展巡查监测,监测方法以现场快速监测为主。加强对太湖沿岸带藻类观测。突出对沙塘港、社渎口、陈东港口、大浦口、乌溪港口、兰山嘴、大港河口周边水域的水色、污染范围、藻类聚集情况进行观测。

  (3)落实数据报告制度。巡查数据及时上报市领导和通报相关部门,上报省、无锡市的应急数据必须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相关报送数据按上级文件规定时间执行。

  (四)供水监测

  1、组织领导

  市卫健委负责出厂水、末梢水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2、工作目标

  我市通过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工作和水性疾病监测工作,积极搭建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框架,进行监测数据网络直报,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卫生监督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模式,优化监测功能与数据管理。

  3、工作举措

  (1)基本情况调查。开展饮用水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了解集中式供水单位水源类型、水源污染状况、水处理方式(工艺、措施等)、饮用水检测与供水卫生管理状况、日平均供水量、供水范围以及供水人口等基本信息。

  (2)监测点的设置。出厂水:以宜兴水务集团氿滨水厂二级泵调度室作为出厂水监测点。末梢水:我市城区共设置4个末梢水监测点。监测频率:每月一次。

  (3)水性疾病监测。主要开展经饮用水传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饮用水污染引发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一是加强对经饮用水传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①监测病种。监测病种主要包括霍乱、伤寒、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和未分型肝炎)、细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布鲁氏菌病以及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②监测人群。我市范围内所有常住人口,不包含流动人口。按性别、年龄提供上一年度监测人群的人口资料。③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为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按发病日期导出数据,保留规定范围内常住居民病例。二是加强对饮用水污染引发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①监测病种。可经饮用水传播的传染病暴发事件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饮用水引起的急性化学中毒事件。②监测人群。我市城区范围内(现住址)的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③数据来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

  (4)水样保存。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06)执行。水质检验和结果评价分别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统一服从市领导小组指挥;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要各自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班子,按照各负其责的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或应急预案;要加强对参与应急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应急人员对太湖安全度夏重要意义的认识和业务技能的掌握;要组织开展适应性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和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积极做好太湖安全度夏的牵头协调工作,市水利、公用事业、财政局,监委、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全市上下合力、整体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狠抓各项应急举措落到实处。

  3、强化保障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太湖应急度夏工作,按照“两个确保”的要求,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人员、制度、设施、经费全面落实。从4月1日起到10月31日,建立主要职能部门每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员,切实以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我市太湖安全度夏。

  五、方案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太湖蓝藻暴发 、湖泛发生及有可能危及饮用水保供和其他供水事件防控,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