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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城村庵头后高田道路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GLZTB201901038
来源:官林镇  发布时间:2019-07-16 17:04:06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城村庵头后高田道路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业主方为宜兴市官林镇前城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代建方)为宜兴市官林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官林镇前城村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改造

  2.4合同估算价:约22万元

  2.5工期: 3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6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7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不得以被锁定的资质进行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9年 7月16日~2019年7月19日 上午9:00~10:30时,下午13:30~16:00时(非工作日除外)。

  4.2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前往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南河路1号,申大衡器内)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招标活动终止的情况除外)。

  4.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或者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8、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9、安全许可证;10、投标保证金;11、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9年1月-2019年6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项目经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QQ邮箱)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

  4.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4000元(保证金可以由投标公司或被委托人个人以银行本票形式提交,收款人户名:宜兴市官林镇财政所),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标。

  4.5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投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外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10时,地点为宜兴市官林镇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仍需携带原件(4.3中所有原件),对1-3名进行资格审查。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款由代建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出资金需求,由业主方(村集体)按规定负责支付。三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年内且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70%,第三年年内付清余款(质保金除外,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决算审计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仍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再支付工程款。

  7、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8.3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8.4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官林镇镇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19日,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业主方:宜兴市官林镇前城村村民委员会

  招   标   人:宜兴市官林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18861596175    

  

2019年7月16日

  

 
 
 
 
 
 
 
 
 
 
 
 
 
 
 
附件:评标细则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委员会只对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进行评审,中标候选人由投标人代表公开抽签确定。

  二、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开标地点举行开标会。

  2、开标结束后,将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次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组织所有投标人复会,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4、按照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以上数量的号码球。

  5、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投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将号码球仍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6、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7、如最大号码值出现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抽取,直至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8、抽取程序结束后,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