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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实施意见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19-07-18 09:28:02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构筑从产地到餐桌的食用农产品全程质量管控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农质发〔2018〕10号)文件要求,结合宜兴实际,现就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提出的“四个最严”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目标,按照“全面推进、确保重点,属地负责、分类指导,严格把关、监罚联动”的原则,全面推动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电子追溯管理,初步实现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一张网”管理。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要全面推广电子追溯管理;到2022年,再发展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种养大户及其产品加入电子追溯管理系统,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都纳入电子追溯管理系统。

  三、工作原则

  1、全面推进,确保重点。坚持优质农产品是“种”出来的思想,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均应实行电子追溯管理,突出抓好工商注册单位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农产品认证(地理证明商标使用)单位的电子追溯管理。

  2、属地负责,分类指导。属地政府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四挂钩”工作,将农产品质量管理相关信息纳入电子追溯平台管理。

  3、严格把关,监罚联动。确立优质农产品是“管”出来的理念,落实管产业就要管质量、管安全的责任,严格把好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关,把追溯管理贯穿于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龙头企业认定、财政支持项目申报等各项工作。

  四、主要任务

  1、摸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已在工商注册登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数,摸清每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人员信息、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组织形式、性质类别,生产农产品种类,是否属于农业龙头企业,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企业等基本情况,并于7月30日前将 《宜兴市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2、有序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督促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主体及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使用者在2019年7月底前,全面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进行追溯管理。同时,要督促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在2019年底前全面使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进行追溯管理。局相关科站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配合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电子追溯管理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3、夯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措施。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和局相关科站要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原则上,每半年要对管理范围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不少于一轮的全覆盖检查,并按照“周结周清”的原则,将检查情况录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平台;每季度要开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使用情况审查,对长期未登陆平台、未录入生产信息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及时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强化指导督促,对经多次指导督促仍未规范录入生产信息的,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进行全面彻查,发现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置。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提供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要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是夯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有效措施之一。市农业农村局已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关业务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将其作为推动我市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提升农业健康持续发展能级的重要举措来抓。各镇(街道)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专人负责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协调追溯管理工作。

  2、明确相关政策。省农业农村厅已明确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认定,省级以上农业园区(示范区)认定、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推选、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农业展会参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的前置条件,为切实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开展追溯管理的积极性,今后,农产品电子追溯管理将作为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展会、农业品牌评选,以及财政扶持食用农产品生产项目选立项和相关评优评先的前置条件,并作为农民合作社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考核内容,请各镇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及局相关业务科室按以上规定严格执行。

  3、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深入田间地头,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让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明确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升其主动实行电子追溯管理的积极性。

  

附件:

  

1、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2、宜兴市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调查表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6日

 宜兴市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调查表.xls

 

  

 

  

 

  

附件1: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刘赛洪  

副组长:王旻明 

成  员:

  周介其  徐永辉  万年青  解平  杨永平  许宇尘  汤建卫  陈可伟  孙小平  汤旭东  路广  帅荣华  吴浩  王辉  潘云枫  邹利军  徐建陶  毛颖  史华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