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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流程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19-07-26 10:35:39 浏览次数: 字号:[ ]

全市参保人员: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水平,让群众少跑腿、少等待,我中心将于近期实行新的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模式。自2019年8月1日起,职工医保和学生医保的所有零星报销将在收齐资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办结,结报款项自动汇入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中,请及时激活该卡的金融功能。如需报销凭证,请于收到结报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持办理人身份证至医保中心服务台领取,逾期未领取者需至档案室复印凭证。

  另外,需前往无锡、江阴就医的,请在就医前开通大市一卡通功能;需前往无锡大市以外就医的,请务必于就医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后可以按规定实现联网结算,无需再回经办机构窗口报销医疗费用。

  开通大市一卡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途径:

  1、窗口办理:办理人持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办理人身份证(已在市内医院办理转院手续的还需携带转院审批表、至同一医院做连续性放化疗的还需携带明确标注下次治疗方案的末次出院记录),职工医保、学生医保至宜城街道教育西路一号宜兴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居民医保至宜城街道人民北路62号居民医保业务管理中心窗口办理。

  2、微信办理:关注“宜兴医保”微信公众号,绑定社会保障卡信息后按提示操作。大市一卡通功能办理后即可生效。至无锡大市以外的地区就医的,需在就医前提前两个工作日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并经工作人员后台审核后方可生效。

  3、电话办理:职工医保、学生医保——0510-87998303;

  居民医保——0510-87900309。

  未实现异地联网结算的,可现金垫付后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回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报:

  1、门诊费用: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门诊需提供处方底方、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2、住院费用: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诊断证明。

宜兴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