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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宜兴市统计局 时间:2019-07-29 15:26:18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4250 生成日期 2019-07-29 公开日期 2019-07-2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主题(二) 统计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规划,统计,指标,经济,管理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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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及调查制度,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组织实施对镇、园区、街道以及市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巡查、督查工作和对统计对象的统计监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制度,组织各镇、园区、街道和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工作,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实施基本现代化建设监测和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等统计方面的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提出建议。

  (八)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部门、单位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和统计数据。

  (九)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十)指导镇、园区、街道统计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统计科、投资统计科、综合信息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综合抽样调查队和统计计算中心。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宜兴市统计局本级。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统计工作在宜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无锡市局的精心指导下,主动发挥统计服务职能,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和指导,不断夯实统计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 围绕“三大攻坚战”等市委市政府决策,突出重点,全力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

  1.着力规范标准,形成统计调查新体系。以数据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联网直报统计年度业务培训工作规范、主要经济指标预警监测制度,落实好国家、省投资统计改革、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部署。做好第七次投入产出调查和三农普后期收尾工作。完成了月度劳动力调查、“四下”企业调查局队分工调整和衔接,确保工作平稳过渡。

  2.做好数据采集,紧抓统计核心。我局圆满完成了工业、贸易、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投资等专业数据统计和各项经常性统计调查任务。全面完成了近1600家联网直报单位和500多个投资项目年报、季报、月报报表上报、审核工作;完成了GDP核算、名录库更新维护等常规统计任务;组织开展了限额以下贸易、月度劳动力调查、人口抽样调查、成本费用调查、紫砂文化产业调查、省级机关绩效管理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等多项调查任务。

  3.加强统计监测,提高分析水平。强化经济形势的预测研判,围绕经济运行阶段性特征,加强统计数据与部门指标的关联性分析,敏锐把握、全面反映经济运行变化情况,形成高质量的系列分析报告,及时向市领导提供监测报告。 紧紧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产业强市、高质量发展”等主题,深入开展专题统计分析,高质量完成多篇专题分析和2篇课题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做精统计产品,服务见形见效。高质量服务好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两会、党代会等重要会议,提供专业、科学、翔实的材料服务。在统计产品上,进一步优化设计、优化内容、优化时效、优化印刷,做精月度数据、季度分析、年度汇编等品牌产品。进一步优化统计快报数据的格式和时间,及时让市主要领导知晓全市经济动态。继续在宜兴日报刊发“宜兴统计”专版,及时编印分发《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宜兴统计》等统计精品。

  5.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及其配套规章政令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以“七五”普法、“9.20”统计开放日为契机,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推动统计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提高了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提早谋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搞好四经普

  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省、无锡市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以“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为原则,早启动、细筹划、抓重点、促落实,扎实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

  1、早谋划、细筹划,前期准备五到位。一是机构组建到位。根据《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统计局、市府办、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财政局等51个相关部门组成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并下发了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的文件,完善了机构内部职能。积极筹建基层经普机构,安排部署各乡镇组建四经普工作机构。二是经费保障到位。为保证四经普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实事求是、力求绩效的原则,局长范燕慧在政府常务会上进行工作汇报,积极争取四经普经费及时落实到位。三是物资准备到位。按照省数据处理设备采购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办公电脑、PAD设备和流量卡招标采购工作,快速落实两员物资采购和清查告知书及清查表的印刷分发。四是宣传发动到位。在市区主要路口、高铁站布置5块大型宣传广告牌,人民路上26块大型道路LED显示屏连续播放经普宣传标语。全市范围内共发放公开信14万份,悬挂横幅300余条,张贴宣传画500多张,在官网上开辟经济普查专栏,撰写统计简报八期,在《宜兴日报》出刊经普宣传专栏二期,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四经普”知识。五是“两员”选聘到位。市普查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选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普查办严格按照普查方案注重从各普查小区挑选文化程度高、综合素质好的年轻人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最终在全市共挑选了1500多名普查员和指导员。

  2、抓重点、促落实,清查工作有序推进。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市经普办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统计标准,统一业务培训,统一优化流程,统一数据终端。一是抓住重点,把好清查培训“入门关”。市经普办通过化“间接”为“直接”的方式,分九期对全市1500多名普查员及指导员开展基层经济普查单位清查业务培训,并召开经济普查普查区划分与绘图软件培训、PAD操作培训会议,严格确保了培训质量,为开展清查工作打好基础。二是清查工作“进度、质量”两手抓。清查期间,各乡镇普查员积极行动,“5+2”、“白+黑”加班加点全身心投入,对全市5.3万家法人、产活单位和5.9万户个体工商户进行地毯式入户清查登记。同时市经普办工作人员实地走村入户,指导普查员对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户等三类清查对象的清查流程、清查内容及PAD数据采集,每天对录入情况强化督促,及时整理汇总上报进展情况。

  (三)拼搏实干、奋发有为,创优争先树标杆

  2018年,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三农普我局被评为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范燕慧等3位同志被评为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王亮等4位同志被评为无锡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个人。基层基础工作成绩突出,顺利通过省局基层基础规范化创建“回头看”检查,被评为江苏省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示范单位,上报的“提前谋划、超前服务,建立对口联系制度”项目被评为省优秀创新项目。统计分析能力不断加强,我局报送的分析报告在无锡市的年度评比中包揽了进度类和专题类的一等奖,江沁心同志被评为无锡市十佳统计分析能手。

  第二部分 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030.8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1.62万元,增长6.36%。其中:

  (一)收入总计1030.8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30.81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61.62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人员;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总计1030.8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6.7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统计信息事务(款)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9.49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人员;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

  2.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本年收入合计1030.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0.8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本年支出合计103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13万元,占64.23%;项目支出368.68万元,占35.7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30.8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62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人员;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03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62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人员;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

  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人员;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68.96万元,支出决算为62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人员;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

  2.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55.45万元,支出决算为4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统计内部管理,缩减开支。

  3.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4.95万元,支出决算为33.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统计内部管理,缩减开支。

  4.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经普工作的开展。

  5.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年初预算为62.6万元,支出决算为4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抽样调查效率提高,缩减开支。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73万元,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两个事业编制人员辞职,以及新招录人员属于试用期。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2.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28.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3.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0.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62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人员;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

  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人员;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政策性调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2.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28.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3.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1.07万元,完成预算的35.67%,比上年决算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强内控,减少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减少接待支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7万元,接待15批次,6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及平行部门调研学习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

  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0.75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强内控,减少会议支出。

  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19.15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强内控,减少培训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万元,比2017年增加17.21万元,增长89.68%。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人员。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