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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19-08-05 17:25:03 浏览次数: 字号:[ ]

尊敬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首先向您及您的家人送上诚挚的慰问和祝福!

  为解除广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后顾之忧,让异地就医人员少垫资少跑腿,近年来,根据国家统一要求,我省各级医保部门连续攻关,建成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使您可以像在本地定点医院就医一样,通过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您只需要用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个人应该承担的费用,其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即您缴纳医保费的地区)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为使您更好地享受异地就医刷卡结算的便利,现将异地就医相关政策及有关办理事项向您告知如下:

  一、如果您已参加我省职工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属于异地退休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或者符合转诊规定需转外地就医的四种情形中的任一条,均可以成为异地就医划卡直接结算人员。

  二、目前,我省已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与上海市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三、异地就医划卡直接结算要“先办理备案、再选择就医地区、后持卡就医”。办理备案,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在参保地备案:

  1.在经办窗口备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对异地退休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来说是各类有效的居住证明,对转外就医人员是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如果需要委托他人代办时,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开通的网上渠道进行“不见面”备案,主要有手机APP、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传真等方式,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开通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按照相应的语音或图表示例完成备案。如果上述方式都未完成备案,您可以电话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或者省医保中心咨询。选择就医地区:在办理备案时,您需要填写目前居住的地区或者即将前往就诊的地区。选择成功后,到就医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可以刷卡就医。持卡结算:到外地异地就医只能使用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如果是本地市民卡是不能到参保地以外地区使用的。如果您手中还用的是市民卡,应该及时到原发卡单位更换“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四、您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待遇,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就医地目录”),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医保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政策(简称“参保地政策”);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就医所在省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政策规定;与上海门诊费用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门诊相关待遇执行参保地政策。

  五、如果您因各种原因没有能够实现异地就医刷卡直接结算的,也可以在治疗结束后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具体规定请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六、您在异地就医过程中,遇到任何医疗保险政策经办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向参保地或省医保局医保中心异地科咨询,也可以登录相关政府网站查询(全省医保经办机构及异地就医咨询电话可登录省医保局网站查询,网站地址:http://ybj.jiangsu.gov.cn/)。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万事顺意。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