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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案处罚事项的公示
来源: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19-08-05 16:27:12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5181 生成日期 2019-08-01 公开日期 2019-08-05
文件编号 宜农(兽药)罚字〔2019〕100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饲料,药品市场,市场秩序 分类词 农业,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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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案

  1、行政处罚决定案号:宜农(兽药)罚字〔2019〕1003号;

  2、案件名称: 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案;

  3、违法主体名称: 宜兴市苏亚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沈亚萍;

  5、主要违法事实: 生产经营假、劣兽药;

  6、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7、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没收违法所得伍仟陆佰玖拾壹元(5691元)并处罚款计肆万肆仟捌佰捌拾叁元(44883元)。15日;

  8、作出处罚的机关和日期: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