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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空调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来源: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时间:2019-08-16 16:02:2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招标时间: 2019年8月23日下午14:00

  二、招标地点:环科园岳东路5号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楼招投标室

       三、招标商品:

       1、项目名称:空调采购(第二次)。

       2、供货地点:送达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单位,全市域范围内。

       3、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标或不低于采购人指定标准。

       4、验    收: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规格、外观、质量和出厂合格证,并不定期对货物进行抽样,送第三方检验。

       5、质保期:本次招标的材料需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6、本次招标价为综合单价,需满足以下条件:

       (1)送到安装地点全市域范围内的综合价包含运费、卸车力资、安装调试、税金等。

       (2)需开具投标公司的增值税发票(税率13%),单价为含税单价。

       (3)合同期内不调价。

       7、供货方式:供方负责送货,从供方至需方的运杂费、上下力资(包括退换货的邮费等一切费)、指导安装调试等均由供货方负责。

       8、交货期限: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生效后按需方要求3日内送货安装调试到位。如中标供应商逾期交货,除不可抗力外,每迟交1天,每天违约金金额为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千分之五。

       9、付款方式: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根据需方要求按次送货安装,安装验收合格按送货次数开票的发票金额一次性付清。(入账账户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评标办法:本次采购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办法,价格次低者为候补中标人。中标通知书签发10天内签订合同,逾期将作自动放弃。投标单位中标后,如若中途毁约,则取消下次投标资格,并扣除剩余材料款。如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空调采购招标文件(第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