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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桥镇和闸公路镇区段市政设施配套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和桥镇  发布时间:2019-08-19 16:25:54   [ ]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和桥镇和闸公路镇区段市政设施配套工程监理项目,招标人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和桥镇

2.2 工程规模:约379万元

2.3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从施工开始起至工程结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日期起至工程结束(开工后的项目监理服务期至保修期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费最高限价为84000元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施工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7 其它要求:宜兴市外监理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局签署意见的有效《入宜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备案)登记表》。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最低价法。以最低的有效报价为中标价,如出现相同的有效最低价,则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5.报名时间及方式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9年 8 月 19日~2019年 8 月 23 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宜兴市和桥镇规划和招投标办公室报名。报名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以及资料费贰佰元整(分两笔打入账户中,资料费售后不退),交至和桥镇财政所账户(收款人户名:宜兴市和桥镇财政所,账号:3202232701201000065586,收款人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和桥支行),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社保交费清单(指2019年4月-2019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8  月  27  日14时30分,地点为和桥镇招管办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 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社保交费清单(指2019年4月-2019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④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9年4月-2019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总监则不需提供)。

6.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必须出席开标会。

7. 合同款支付

2020年春节前付至工程监理合同价款的70%,余款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政府相关文件付清。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中标后或监理期间更换的项目总监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原中标项目总监也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并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一律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 8月 19 日至2019年8 月 23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和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宜兴市和桥镇 

  2019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