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4881 | 生成日期 | 2019-09-09 | 公开日期 | 2019-09-09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工信局 | 公开形式 | 政府公报,网站,网站、文件、政府公报,公示栏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其他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规划,经济,机关 | 分类词 | 计划,经济管理,文秘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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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九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
一、重点工作
1、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及做好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三季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并形成调研汇报材料。做好2018年度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形成2018年度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分析报告。完成2018年度“高质量发展”第三批奖励资金的兑现工作。
2、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并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力度。继续做好2018年以来备案的全市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定期开展现场踏勘、监督工作,掌握项目进度情况,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尽早入库。组织企业申报2019年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和工信部2019年第一批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项目。
3、全力推进我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和板块会商研究“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建议意见和完善关停奖补政策,提请市委、市政府决策。会同市财政、税务等部门,开展2017、2018年度关停化工生产企业奖补资金的清算工作。
4、深入推进智能融合发展。完成2019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相关项目初审上报工作。将《宜兴市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配合省工信厅做好省示范智能车间现场审核工作。
5、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大数据平台数据对接及应用挖掘工作,完善《宜兴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9版)》。做好省转型升级引导资金申报推荐工作和2019年世界物联网博览会期间相关参会、接待等工作。
6、加大节能降耗工作力度。对照无锡市考核目标,加强对规上企业综合能耗的监测预警,控制能耗总量,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确保“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配合无锡节能监察中心做好我市8家企业现场节能监察工作。 做好省工信厅转型升级节能改造和绿色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7、持续优化为企服务。做好全市企业、担保(小贷)公司2018年度代偿、承接银行贷款情况的实地审核工作和2019年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调查摸底“陶艺节”各镇园工业内资签约项目。汇总分析各板块上报的工业闲置资产情况。组织企业家参加第十三期“清华大学—无锡市企业可持续发展高级研修班”。
8、积极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启动“学习让思想闪光、行动让党徽闪亮”读书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参加党建联盟篮球赛、乒乓球赛及趣味运动赛。
二、各科室具体工作
(一)运行监测协调方面
1、组织开展三季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并形成调研汇报材料。
2、做好2018年度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一是完成2018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分类结果并向企业发布;二是做好企业异议数据的复核工作;三是形成2018年度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分析报告。
3、完成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
4、完成2018年度“高质量发展”第三批奖励资金的兑现工作。
5、组织开展财统条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6、开展民爆企业和局属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配合无锡国防科工办做好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三季度监督检查工作。
(二)投资与科技方面
1、继续做好2018年以来备案的全市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定期开展现场踏勘、监督工作,掌握项目进度情况,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尽早入库。
2、继续做好2019年省转型升级资金综合技改项目的汇总、审核工作。
3、组织企业申报2019年无锡市技术改造引导资金项目。
4、按照工信部要求做好2019年第一批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项目、强基项目范畴征集工作。
5、继续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审核工作。
6、做好市产业发展政策相关技术改造项目政策细则编写工作。
7、按照省工信厅通知,组织企业参加2019年年全国质量标杆云南行交流活动。
(三)节能与综合利用方面
1、对照无锡市考核目标,加强对规上企业综合能耗的监测预警,控制能耗总量、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确保“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
2、根据无锡市工信局统一安排,配合无锡节能监察中心做好我市8家企业现场节能监察工作。
3、组织做好无锡对宜兴关于2018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相关工作。
4、做好省工信厅转型升级节能改造和绿色化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5、完成今年企业自愿清洁生产中期报告的审核工作。
(四)产业人才与合作方面
1、调查摸排“陶艺节”各镇园工业内资签约项目。
2、配合无锡市做好人才申报的专家评审工作。
3、组织企业家参加第十三期“清华大学—无锡市企业可持续发展高级研修班”。
4、做好青年企业家人才工作专题培训前期准备工作。
5、以汽车零部件产业为主题,探索落实“政企企”合作路径,为本市企业和市外企业搭建信息、产品、项目的融通合作平台。
(五)产业发展方面
1、全力推进我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一是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和板块,继续集体会商研究“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建议意见,提请市委、市政府决策。二是会同市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关停奖补政策,提请市委、市政府决策。三是会同市财政、税务等部门,开展前两年关停化工生产企业奖补资金的清算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有关对上汇报争取等工作。
2、认真做好国家对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的检查的有关工作。
3、会同市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积极开展稀土行业涉及企业的专项检查。
4、修改完善促进工业地产发展的政策意见,提请市委、市政府决策。
5、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环科园联东U谷工业地产项目的认定工作。同时做好张渚镇工业地产项目相关扶持政策兑现的审核等工作。
6、继续抓好全市中频炉企业的日常监管等工作。
7、继续认真做好污防攻坚相关工作。
(六)融合发展科
1、完成2019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相关项目初审上报工作。
2、做好市人大关于智能制造专题调研活动准备工作。
3、将《宜兴市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5、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协商讨论高质量发展政策细则问题。
6、走访部分重点乡镇园区,对智能制造、两化融合、首台套等相关工作进行政策宣传解读。
(七)企业发展服务方面
1、根据各镇、园区(街道)企业上报的实际情况,联合市财政等部门做好全市企业、担保(小贷)公司2018年度代偿、承接银行贷款情况的实地审核工作。
2.、会同市财政做好2019年度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项目奖补的审核把关申报工作。
3、牵头市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我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4、按照省工信厅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好2019年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
5、配合省、无锡工信系统做好我市2010年至2015年认定的省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梳理工作,及时上报排查汇总情况。组织开展好2019年度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和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申报推荐工作。
(八)信息化推进和数据资源管理方面
1. 继续推进大数据平台数据对接及应用挖掘工作,根据部门反馈意见完善《宜兴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9版)》。
2. 推进宜兴市电子政务CA上线运行,完成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并开展项目管理平台电子认证应用试点。
3. 完成大数据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继续推进经济运行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4. 形成宜兴市工业控制系统安全调研情况总结报告,并报无锡。(九)信息产业发展方面
1、做好2019年世界物联网博览会期间相关参会、接待等工作。
2、做好省转型升级引导资金申报推荐工作,卓易科技以“江苏省软件行业政企服务大平台”申报高端软件类项目。
3、继续配合做好无锡市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
4、完成18年无锡市物联网资金项目绩效评价。
(十)财审方面
4、配合市总工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工会福利自查自纠情况统计工作。
(十一)人事方面
1、做好相关人员转正手续及转正后工资核定工作。
2、做好新招录事业人员正式入职工作。
3、继续做好2019年度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基数测算及审核工作。
4、做好下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调动及岗位聘用工作。
5、做好公务员政务诚信教育的落实工作。
6、做好裴祖兴同志退休相关事宜的办理工作。
7、制定局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计划。
8、做好2019年度市级机关党的建设考核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
9、研究制定下发2019年度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十二)党建方面
1、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正式启动“学习让思想闪光、行动让党徽闪亮”读书交流活动。
2、组织“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活动。
3、组织领导干部“思想再解放、发展高质量”专题读书调研活动。
4、根据“红雁”党建联盟3季度活动安排,组织参加篮球赛、乒乓球赛及趣味运动赛。
5、根据市委宣传部要求,组织观看主旋律电影《桂香街》。
6、做好3季度党员发展工作。
(十三)内务管理方面
1、着手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做好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
3、做好党政信息上报工作。
4、根据网站监测报告,做好局网站的问题整改工作。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