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宜兴市机构改革方案》,将在宜兴市城市管理局挂牌的“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整为“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自2019年9月25日起,启用“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专用章”新印章2枚,原“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宜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款专用章”2枚印章废止停用(附样章)。
启用印章印模:
废止印章印模 :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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