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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表彰宜兴市第三届“美丽乡村教师”的决定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9-09 15:35:32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014046317/2019-05113 | 生成日期 | 2019-09-09 | 公开日期 | 2019-09-09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19〕148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决定 |
关键词 | 表彰,教师,决定 | 分类词 | 人事,教育,文秘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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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宜政发〔2019〕148号市政府关于表彰宜兴市第三届“美丽乡村教师”的决定 |
宜兴市人民政府文件
宜政发〔2019〕148号
市政府关于表彰宜兴市第三届“美丽乡村教师”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立德树人要求,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积极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在平凡的岗位上涌现出了一批扎根乡村学校,不计名利、安教乐教、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标杆,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践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奋力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市政府决定对陈萍等10名宜兴市第三届“美丽乡村教师”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要以“美丽乡村教师”为榜样,学习他们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甘为人梯的精神,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争做“四有好老师”,努力成为学生爱戴、家长满意、社会尊重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我市高品质教育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9日
附件:
宜兴市第三届“美丽乡村教师”名单
陈 萍(丁蜀中学) 周 霞(张渚中学)
潘国艳(新街中学) 孙红梅(陶都中学)
吴叶萍(烟林中学) 金 飞(和桥二中)
蒋健妹(新芳小学) 沈 娟(高塍小学)
闵 捷(周铁小学) 许云芳(培源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