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文件信息
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19-09-24 17:21:0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建〔2019〕7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宜兴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工作,提高项目选项、立项质量,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的条件和要求

  (一)选项条件

  1.允许对2010年(含)以前立项的项目区进行提质更新,按照“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直接建成高标准农田。

  2.优先扶持无锡市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涉及的村和宜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综合示范村(具体名单见附件2、3)。

  (二)项目规模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单个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受自然条件限制,单个项目相对连片开发面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在同一灌区或同一小流域内选择不超过2片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且项目原则上在同一乡镇内。鼓励各地优先申报集中连片、规模较大项目区。

  2.高标准农田零散地治理项目。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号)精神,在连片实施范围内已进行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但仍有部分田块没有建设的,对此类尚未建设的田块允许按“填平补齐”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该类项目原则上单个项目建设规模500-1000亩,项目宜以行政村为单位。没有此类项目的可不申报。

  (三)投资标准

  由于2020年财政资金投入规模尚未明确,具体亩投资暂按1750元确定。鼓励地方在省确定的投入标准基础上,通过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整合其他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投资等,增加亩均投资,全面提高项目建设标准。

  二、高效节水灌溉

  2020年度,将根据国家下达的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和省政府批准的“十三五”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继续落实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本着政府统筹、多方共建、因地制宜、考核激励原则,各地要按照水土资源、农业生产实际,兼顾节水的经济、社会效益,选择确定高效节水灌溉模式,有效确保全年高效节水灌溉目标任务完成。高效节水灌溉任务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也可在其他财政补助资金或社会资金建设的项目中落实。

  为便于统一管理,2020年的高效节水灌溉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叠加到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

  三、创新试点工作

  (一)开展生态型项目建设试点。按照绿色生态农田建设新理念,大力探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转型升级,继续做好生态型建设试点。请各地在上报入库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对产业基础情况进行详细说明,上报汇总后将择优选择1个项目,作为本市2020年生态型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项目。

  (二)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促进村级集体增收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先流转、后建设”的原则,通过平田整地、清理废沟呆塘、建设管道灌溉设施等措施,增加有效耕地、村集体统筹经营土地面积,提高集体土地经营收入。项目建设的农业生产服务设施,由村集体通过出租经营等,可增加村级集体收入。试点项目土方工程支出比例可适当提高,允许安排仓库、晒场等相关设施。请各地视本地情况自行确定上报。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道)应对照选项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做好选项入库工作。各镇(街道)将入库项目名录(见附件1)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2019年10月20日前盖章报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资源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吴姻如,0510-87951079,727114572@qq.com。

  附件:1.苏农办建〔2019〕7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doc

  2.无锡市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涉及村名单.xlsx

  3.宜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综合示范村名单.xlsx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