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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宜兴市农畜水产品监督抽检检测服务采购的公告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19-10-12 16:03:1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保证宜兴市地产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好2019年度宜兴市农畜水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检测服务采购事宜向社会公开选定检测服务机构,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及时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2019年度宜兴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检测服务采购。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监督抽查产品及对象

  2019年宜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分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抽查和获证产品专项监督抽查两大类进行。具体监督抽查品种和对象为:

  1、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抽查。蔬菜6批次,畜牧业10批次,水产品10批次。监督抽检对象为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主体及定点屠宰场,并将2018年及2019年度各类监测中不合格样品生产基地(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2、获证产品专项监督抽查。抽查产品在有效期内的获证产品、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产品,抽查对象为“三品”获证单位或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二)抽样要求

  1、抽样标准。种植业样品抽样方法按照《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和《蔬菜抽样技术规范》(NY/T 2103)执行;猪肝、猪肉按照《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 763)执行;猪肉(肝)、禽蛋按照《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执行;水产品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30891-2014)执行。抽样程序须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监督抽查有关规定进行。

  2、样品预处理。所抽样品按照不同检测参数需一式3份(检测样、复检1样、复检2样)预处理,并分别进行封存,受检单位和抽样单位均应在封条上签字并盖章。其中检测样和复检1样交由承检单位进行检测,复检2样由市级农、畜、水产品质检机构保存,不得留存于受检单位。抽样时要认真填写抽样单,详细登记被检单位、样品来源(检疫证号、出证单位)等信息。

  (三)检测参数、方法及判定依据

   1、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抽查

   蔬菜: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对硫磷、克百威、氧乐果、甲拌磷、涕灭威、毒死蜱、三唑磷、氯氟氰菊酯、三唑酮、水胺硫磷、乐果、丙溴磷、乙酰甲胺磷、腐霉利、氟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基异柳磷、氟虫腈、阿维菌素、多菌灵、啶虫脒、吡虫啉、烯酰吗啉、灭蝇胺。  

  猪肉(肝):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特布他林、西马特罗、磺胺醋酰、磺胺甲噻二唑、磺胺噻唑、磺胺-6-甲氧嘧啶、磺胺吡啶、磺胺甲氧哒嗪、磺胺二甲嘧啶、磺胺苯吡唑、磺胺间二甲氧嘧啶、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

  禽蛋:恩诺沙星、环丙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沙拉沙星;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和AHD)。

  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AOZ、SEM、AMOZ和AHD)、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

  种植业产品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按照GB 2763执行,检测结果有一项超过GB 2763标准的,均判定为不合格(GB 2763中无对应标准的,不做判定)。

  畜牧业产品检测方法必须是国家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且方法最低检出限必须满足判定依据限量值。

  水产品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见附件1。

  2、获证产品专项监督抽查

  绿色食品检测项目和判定依据按《2019年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计划项目和判定依据》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绿色食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农产品,再按国标进行判定是否合格。

  (四)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为2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与投标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省级以上农业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及附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且在有效期内,能从事农畜水产品检测分析,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数据和真实可信的检测报告,能出具第三方检测分析报告;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请分别对蔬菜、禽肉和禽蛋、水产品及绿色食品等单个样品进行报价,再计算总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采购文件领取信息

  1、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7:00接受报名。

  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宜兴市农业农村局1013,室(宜兴市东山西路62号)

  3、采购文件领取。

  方式一:电子文档介质。请领取采购文件的人员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如系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检测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检测服务机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检测服务机构法人证书副本;

  (3)检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4)企业信用报告。

  方式二:通过网络报名,将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到电子邮箱22997612@qq.com,并电话确认,经审核通过后,准许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

  五、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

  2、评审地点:宜兴市农业农村局9楼会议室(宜兴市东山西路62号)。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16:00,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宜兴市农业农村局1013室(宜兴市东山西路62号)。

  3、投标资料要求: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投标文书封装袋外明确标注,投标文书一式五份。

  4、中标人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在宜兴市人民政府宜兴市农业农村局网通知公告栏公示。

  六、本项目公告期限

  6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付款方式:中标检测服务机构完成全部检测任务后,按照实际检测情况,先行开具发票,将发票、第三方检测分析报告和收费明细表同时寄至委托方,委托方将在收到后一个月内,全额支付实际检测费用,检测费用到账后合同终止。

  2、本次抽检工作分阶段进行,中标检测服务机构需根据合同规定的检测周期,及时向委托方提供检测报告。

  3、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宜兴市农业农村局监管科。

  联系人:沈萍。

  电话:0510-87951063。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监督抽检采购文件.docx

附件1:2019年宜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docx

附件2:2019年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抽检计划项目和判定依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