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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沿太湖三公里水产整治工作结束的公示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19-10-12 16:54:39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部约谈反馈意见整治方案》(锡政发〔2017〕167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17年10月份印发了《宜兴市沿太湖3公里缓冲带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宜政办发〔2017〕132号),对太湖沿岸3公里缓冲区内的水产养殖池塘实施专项整治。在市镇两级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共完成12574亩水产养殖池塘的退养任务,累计投入市级财政资金5658万元,并通过由农林、财政、环保、“263”办的联合检查验收。为巩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成果,今年5月份我市制定了《市政府关于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控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宜政发〔2019〕66号),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坚决防止退养鱼塘反弹返养。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如发现问题可向宜兴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反映,电话879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