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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建议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19-10-23 10:43:50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9-05651 生成日期 2019-10-23 公开日期 2019-10-2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公安、安全、司法 主题(二) 司法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政法,法制,法律 分类词 公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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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根据《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市政府拟对2020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立项。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建议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市政府拟对2020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立项。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建议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立项计划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少而精”的要求,努力做到以人为本、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立项原则

坚持立规为民,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约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操作性和合理性;坚持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资金监管措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服务政府重大项目以及其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内容作为重点;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将现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废止工作同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与“放管服”改革、生态环保要求相结合。

请各单位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2019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围绕改革创新、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内容,在合法的前提下,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通过细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规定,创新工作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提出各单位年度立项计划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报送的立项建议原则上不超过三项,并应填写立项申报表(见附件),一项一表,一式两份。立项申报表中的立项说明应当明确制定的必要性、所依据的上位法、主要内容、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内容。有条件的,应附规范性草案文本。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对列入2019年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但未按时报送审查且没有向市政府书面说明正当理由的,原则上该项目不再列入2020年立项计划。

(三)2020年度立项计划建议的相关材料和2019年立项计划内未按时报送审查的书面说明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报送市司法局,经市司法局初审后上报市政府。

(四)严格控制增补立项。立项计划经市政府下达后,原则上不再增补,如确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或情势紧急需要临时制定文件的,应按程序补报立项。补报立项需先由市司法局审查,起草单位分管市长批准方可按程序进行。凡未经立项的文件,市司法局不予审查。

市司法局负责初步审核各单位报送的立项建议,并进行汇总整理后向市政府汇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下发2020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通知,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年度计划。

(联系人:陈雯,联系电话及传真:87986125)

附:2020年度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申报表 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